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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說一大堆幹嘛.........
一般駕駛人只需要記住 "內線是超車道,使用後盡速離開"
至於超速? 那是執法人員判定,不是其他道路使用者判定
就算你的時速表經過精密校正,你也不能判定別人超速違法
因為你沒有那個權力,不過你可以將你看到的東西告訴執法人員,由他判定

內線是超車道,使用後就離開

這一點都不難.............

大叫人家超速違法所以我不用讓?
判定是否違法,不是你這個沒有執法權的人做的
你能做的是把資訊或者影像交給執法人員,讓他們判....

easontang wrote:
真的,車不好,心臟弱...開旁邊點不可恥嘛!(恕刪)

推這句啦!
不管啥原因,可以不要佔據內車道就不要佔據,這樣會很難嗎?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bd_player wrote:
人家明明就只有寫到慢...(恕刪)

這是你說的:請注意 ,它是寫 "慢速" 車 , 當你以最高速限行駛時, 不叫慢速車....

我當然知道已在內線了,怎會是慢速車呢!只是看你發言,問你一下!

為啥你只看的到前面,而看不到

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還是你認為,內側你已開到最高限速,已不是慢速車,就可以佔內側,不讓後方車超車?
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奇怪了 我很納悶的問題 為什麼一定要讓 高速公路限速110,人家內線都開120了,你急技術好又違規超速,你憑什麼要人家讓你,你行車紀錄器錄下來去檢舉呀,看政府可以開哪一條,都最高速限了還超什麼車,真的是腦子有洞內,不要把自己的違規合理化好嗎?

lin325 wrote:
推這句啦!不管啥原因...(恕刪)

比如說就算zx-10r騎到312km/h
還是要讓gtr的335km/h?!

簡單來講是這樣子嗎???

我看一些影片 從來機車都沒辦法尬得贏汽車
從來都是機車在外線道...
最近h2的機械增壓應該有"辦法"擺平...

每次看到龜車在內線龜速,都很想看到龜車被逼車,逼車真的是剛好而已。
除了事故特殊狀況

塞車的原因

就是很多人堅持開"最低限速"

該開快不開快 該讓道時不讓
不過本篇看起來的重點是,佔用內車道被逼車就認了吧

30cmbird wrote:
每次看到龜車在內線龜速,都很想看到龜車被逼車,逼車真的是剛好而已。

逼出車禍可就不是那麼好了

justaworld wrote:
我會看車速吧
如果速...(恕刪)

出差歐洲前,我也和你一樣.
不過看過人家是如何全民實踐行車禮儀後,
我的想法就不同了.
利人不損己的事情,本來就該推廣.
損人不利己的事情,本來就不該做.

如果我在內側且車速和外線的車差不多,後面有台車比我快漸漸靠近,
我讓到外側就只是單純變換車道,不用剎車,沒有損失.後車高速通過對我沒有任何影響.
我不讓,後車因此要剎車損失動能,我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我認同歐洲的行車禮儀是符合整體最佳利益得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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