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大的參數,就是「最高速限」。
如果「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樣的話,就不會有爭議,但是後面加了個但書條文,就是爭議之所在。
試問,這個最高速限的操作型定義為何?依據誰的標準來達到。是用路人車上的表速,還是警察手上的測速槍?
當然了,實際面上當然是各用路人車上的表速,只是別忘了,另有法規規定,現行市售車的表速,一律低於實際速度。這不是相互犄觸嗎?
以下的情形一定會發生:
後車(B車)表速110公里,欲轉到內線超車,可是內側有一輛同是表速110公里的車(A車),而後車實際速度稍快。
無限迴圈爭議就產生了:
B車認為A車是阻塞行車的龜車,應該要讓開;但A車認為B車超速,我已經達到最高速限,是合法行車在內側車道,為何要讓。
不過在邏輯上,這個無限迴圈爭議並不是無解,我反而認為B車的主張是對的。因為B車已達表速110,這意未著他絕對沒有超速,他要行使超車的路權,但A車卻造成了阻塞行車的事實,只要B車舉證表速真的是110公里,而且是原廠車未改,那麼A車就是不合法。
可是A車的表速不也是「最高速限」嗎?政府怎麼可以這樣陰人民呢?很多民眾可還不知道所有市售車都是快樂表。
那麼現在要怎麼辦呢?
不要想那麼多,就不要佔用內側車道就好了,該超車時就使用它,超完車後若有安全車距,就駛回中線。在內側車道若後車接近,讓開就是了。
bestbsn wrote:
舉例時速110公里是為了要凸顯法規的矛盾性,既然在雙方在「自以為合法之最高速限」那一點就有爭議,其他表速再吵也是相同結果。
法規是說實際速度,所以110的路段,實際速度可以達到110,並不是說只能開到表速110吧~~
其實大部分的民眾都很守法的,而且仍然有許多民眾不知道自己的車是快樂表。只是他們守的是不合時宜的法罷了。
連我60幾歲的阿爸都知道開高速公路都要把表速擠到120(我用GPS幫他測速,剛好110)
許多民眾不知道自己的車是快樂表,這句話應該不是"確定句"吧
這種要經過普查才會知道,所以沒有標準答案
除非政府修法,否則現行法規要規避爭議的最好的解:
不要佔用內側車道,超完車若有安全車距,請回到中線。
交通法規本來就只是一個給駕駛者遵守的基本準則
讓大家的駕駛行為單一化,太過複雜、非正常的行駛路線或是速差太大等
容易出現意外事故
故意去把法規放到瞬息萬變的道路使用情形,當然會覺得交通法規有問題
就像如果法規訂定這條"不可佔用內側車道,超完車若有安全車距,請回到中線。"
那假設安全車距為55mm,你今天從內線超完車之後準備回中線,如何確定你的安全車距??
依目前實際駕駛現況,就只能目視大約55m
如果你切太快,少於55mm,中線車會覺得你挑釁
如果你切太慢,多於55mm,就違法了
怎麼辦?? 怎麼確定剛好的55m安全車距??
我並不是鼓勵佔用內車道
只是大家不應該把實際道路使用上的限制跟一些違法慢速車行駛內車道的問題
造成一些希望可以在內線開快車駕駛者的困擾,就全部都怪罪到交通法規
bestbsn wrote:
現行的超車道法規本來...(恕刪)
其實這就是台灣人的悲哀,姑且不論是否在速限上或內側車道使用性質上有修法之必要
現行法規條文其實是明確的,但有些駕駛人只會挑條文中某幾個字,完全不去看整個條文所要表達的內容
例如壅塞,非常清楚的是只要在最高速限區間內就不夠成壅塞的構成要件,但某些駕駛人認為只要擋到我就是壅塞
例如最高速限,明明定義非常清楚,但以上下10公里作為寬限值以避免取締爭議,但有些駕駛人就是認為我開119.9你開119.8憑什麼擋我
說到底就是有些人想要有一條可以超速的道路罷了
其實高公局只要修改一下內車道名稱問題就解決了,不要再有超車道這個名稱,改成最高速限區間行駛車道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A few years ago I was driving from Boston to Connecticut on the Mass. Pike,
a 3 lane road (per direction) the day before Thanksgiving (the busiest
travel day of the year). Coming over a hill I had a good view confirming
what I had suspected for several miles: as far as I could see, the
left lane was the most crowded and slowest, the middle lane was less
crowded, and the right lane was least crowded and fastest.
By John Carr
--
I'm from Atlanta too, and that is the most annoying thing I have seen,
people going in the left lane even though nobody is in the right lane. I
have seen many cars on an empty highway go slow and for some reason move
all teh way to the left lane.(I have found it is faster to drive in the
right lane, then in the left lane. I don't understand this, after all, not
only is it annoying to other drivers who are going much faster than them,
I would think that it would be easier for them to stay in the right lane,
for they can go at the speed they want, and they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changing lanes when their exit comes up. What's the point?
By Tigress
其實不只台灣,連美國都有法律規定低於車流均速的車輛必須靠右行駛
但是內線好像還是許多車主的最愛...
Johnsonwang wrote:
通常塞車的時候內側車...(恕刪)
你可以看一下第二段~ 我是不清楚歐洲內側道淨空的成效情形
是不是車少的時候,除了超車就不會有其他車輛逗留內側車道
不過依美國網友所言,還是會有人喜歡hog內車道
其實如果有平日開南二高的經驗,應該會發現內線慢車真的不多
開起來也是可以一路定速不會被中斷,偶而才會遇到一兩台內側慢車(低於最高速限)
或許無法完全淨空慢車駕駛於超車道,不過我覺得這已經牽扯到人性跟素養的問題
法規只能設計與規範卻無法強制限制不守法的人駕駛行為,尚須執法單位的配合
台灣其實真的有在進步中,不能每次都拿台灣車流量大的路段去跟國外車流少的路段做比較
這樣怎麼看都覺得差別人一大截
--
而且台灣本來就是地狹人稠地區,高速公路上的車流密度偏高
越靠近北部或是都會區,車流量就越大
本來車流均速在105的路段,平常開105以上才算是快車
到了車流密度較高的路段,車流均速下滑到90時,平常開90以上的都可以算快車
然後就越多台快車擠進內車道,若加上本來某些愛開內線的車主(快車慢車皆有)
其實根本不須等到塞車,就會讓內線車道顯得非常壅擠
結果就會變成非常諷刺的局面
本來超車道或快車道當初除了配合左快右慢的道路安全駕駛準則
另外一個設計來是來疏通車流,讓快車快速脫離車陣減低車陣的車流密度
結果因為到了真的需要疏通車流的路段(相對車流量大)
卻反而造就超車道比其他車道先達到飽和狀態
所以討論超車道的利用,還是以安全角度出發會比較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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