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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臨停的A-class車門被硬上

噗~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反正就習慣亂停亂開門。
被撞掉剛好而已,不過撞他的也算倒楣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的確在台灣的交通法規是很弔詭的帝王條款
但是~
通常是在路權交疊或是有共享路權(一般還是有分主要、次要)的地方
本樓這個事故~
依照路權而言
白車已經是違停加上開門侵入直行車的路權
正常而言是白車全責
以上~來自擔任產險公司理賠多年的處理經驗
紅車車主就等初判表或對方提告再看看
酒駕當然又有不同的情況

除非~承審法官有不同的見解。
好奇今天撞上違停白車車門的
如果是摩托車而不是紅車
機車騎士都撞死了
他家人也要幫忙付四成的意思嗎?

bestalfred wrote:
網路看到的,拍攝者...(恕刪)


做個標記看後續
CoCo-Li wrote:
這些大大都是目擊證...(恕刪)
初判表感覺對我真不利
第1點寫超過酒精濃度就算了,感覺真的是0.19跟0.6根本沒差別,可以說認了
第2點就真的悶了,寫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是寫應注意而未注意,那我什麼單腳站立,往前直走都很平穩並且思維清楚這些根本沒意義啊,根本就是因為0.19就看起來像是要我付一半責任的樣子

ab504111 wrote:
初判表感覺對我真不...(恕刪)


初判表只是寫出雙方當時有什麼違規事項而已,提供你們私下合解的條件,

交通栽決所 就比較專業,會有民間專家、警方代表跟你們開會,

他們會交叉比對所有的證據跟資料,討論後會有一份完整的報告出來,

這份報告的效力就非常高了,之後所有的判決都會參考這份報告來判。



那對方有寫什麼過失?

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喝酒對此事件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是不用付責任的,

只有罰單的問題.....

對方要求多少錢??? 如果對方要求的不多,摸摸鼻子就付了,

如果覺得太高,就去申請交通栽決(3000元),說明事實經過,

主張此事件的發生,跟本人喝酒並沒有因果關係....



最後真的是建議你去申請交通栽決啦,我去年也有一起車禍,

去交通栽決所開會,不到三十分鐘就結束,非常的快不會很耗時間,

而且出來的報告很詳細完整,我們雙方都沒什麼異議。
我思故我在~~
謝謝你提供這麼寶貴的意見,好讓我可以參考。
對方就開併排停車
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肇事
感覺沒什麼
我看到筆錄及起訴書,他是當地人,當地一個警方還當他證人,寫了一些無中生有的話,只能感嘆司法不公,也算是人之常情
我只是個外地的小福特⋯
公開那份文件在這似乎也算高調,所以不po了
一切種種、當做一次教訓算了~
真是一記悶棍

bestalfred wrote:
網路看到的,拍攝者...(恕刪)


看著這張照片,我想標題應該修改,
"直行車被臨停車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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