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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都推出全球最速電動超跑了 台灣只能看著越來越遙遠的背影嗎?


我真的不知道台灣目前有什麼能力跟對岸叫板,我們早被甩到不知哪去了,先求不輸東南亞吧⋯⋯
bigbear1103 wrote:
看到這則新聞 內心很...(恕刪)



險路勿近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台灣目...(恕刪)



我也覺得那兩位嘲笑大陸的心態頗奇怪 ~ 明明被人家放到連車尾燈都看不到了 ...

不過話說北韓也常嘲笑美國 ... 這也許就是所謂弱小國家地區的補償心態吧 ~


唉 ...
piwu0536 wrote:
我也覺得那兩位嘲笑...(恕刪)

有誰在嘲笑大陸嗎?
有甚麼好笑的事嗎?
告訴我讓我笑笑
還是你也覺得買車7天內不用任何理由全額退費很好笑???

請先看看前面人家貼的中國消費者保護法吧
還有紅色的字請先看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2013年10月25日 【實施日期】2014年3月15日

第24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品質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25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電腦軟體等數位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險路勿近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台灣目前有什麼能力跟對岸叫板,我們早被甩到不知哪去了,先求不輸東南亞吧⋯⋯(恕刪)




只有你沒能力叫版大陸人吧!!台灣薪資早甩大陸平均薪資幾條街~~以前是~現在是~以後也是!東南亞除新加坡那個國家贏過台灣啊?

事實就是事實!!不要只想靠人海戰術呼嚨人~~全世界就對岸想以力服人

我真的不知道中國目前有什麼能力唱邱,經濟成長率早就一去不復返了,匯率也開始大跌,負債率創歷史新高,還在做以前強國的春秋大夢喔!!


dongmark wrote:
而目前 無理由退車的消費者 並不多
各個平台都沒有超過10單
說明中國消費者的誠信度是非常高的...(恕刪)



七天無理由退車這在台灣是行不通的啦 !
有在外國賣場打工經驗的都知道 , 最愛利用鑑賞期退貨機制漏洞的 , 除了老黑之外
, 就是屬台灣留學生了 ! 牛奶喝到剩三分之一 .. 退 ! 火腿吃到剩半條 .. 退 !
還有些台灣留學生很愛整袋打包賣場免費提供的番茄醬 酸黃瓜醬哩 ! 害的其他客人
只好乾瞪眼 ...

無怪乎你提到大陸有些車商有七天或30天無理由退車服務 , 那幾位網友會覺得匪夷所思呀 ~~
這在台灣的話 車商早就被消費者玩到關門倒閉囉 !

dongmark wrote:
我是非常不容易被商...(恕刪)

"你是個不受人洗腦的人"
由自己口中說出這話是沒信服力的
要得由旁人口中說出才算好嗎

在我眼中的你給我的感覺
你很固執堅持己見的人
別人都拿出證據來說你說的是錯的
你仍是堅持你說的是對的
那還有甚麼好說的呢??

塞翁失馬007 wrote:
只有你沒能力叫版大...(恕刪)



哈哈!這前面就有提過了 , 因為台灣政府眼見經濟數據太難看,2005年宣布將海外
生產納入台灣國民所得統計之中...要不然兩岸實際差距搞不好比帳面大非常多哩!

舉個例子,今年一至十月新車銷售量達2201.7萬輛 , 是同期台灣汽車銷售量的六十幾倍
也就是說兩邊購買力差距大到比人口差距還可怕呢!這還沒算上大陸不少大城市限牌所造
成的銷售影響喔...

補充一下 , 今年前十個月中國汽車市場銷售量比去年同期成長13.8% , 這像是台灣媒體
所洗腦宣傳經濟要崩潰的樣子嗎 ? 我看未必....
QQ哥 wrote:
'你是個不受人洗腦...(恕刪)



我早放棄繼續跟D老兄講道理...

他比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大


piwu0536 wrote:
無怪乎你提到大陸有些車商有七天或30天無理由退車服務 , 那幾位網友會覺得匪夷所思呀 ~~
這在台灣的話 車商早就被消費者玩到關門倒閉囉 !...(恕刪)


D老兄說七天無理由退車是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訂(廣義)---->覺得匪夷所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不是這樣寫,D老兄還在無限腦補

另外30天無理由退車服務google上只看到一例,和Costco一樣是賣場自行提供的特別服務,

但Costco在賣Ford車時也不敢玩無條件退貨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bigbear1103 wrote:
看到這則新聞 內心很感慨 台灣最適合發展電動車 ...(恕刪)

台灣電力都吃緊了搞到要限電,居然還有人要發展電動車
真是搞不清楚
每一百萬輛汽車充電需要約現在核電廠2座的發電量
每個都市還需要增設多座變電站...

發展電動車是最差的政策
cougar2015 wrote:
台灣電力都吃緊了搞到...(恕刪)


你是台電人員? 你知道台電每天耗損跟浪費掉的電有多少?
你知道全台如有2000萬台電動機車 造成的電力負擔也只不過是小零頭

除了電動車可解決嚴重的都市交通待速廢氣問題

請問你有更好的方法? 全球大廠都在推電動車
你有人家大廠有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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