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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賠償是一定要的
重點是加害者
會不會賠償後
法官認為被害者態度良好,有心悔改為由
公訴的公共危險罪判下來卻又緩刑呢?
老實說判有罪是一回事
緩刑又是另一回事
以台湾的有錢就能撞死人
有錢就沒事的判決先例(M案,及某些藝人撞死人賠錢了事的案例)
我想結果一定是令人憤慨的...

台湾的法官請"硬"起來
不要泯滅良心去判決
真的有夠誇張的

為什麼這種人偏偏得不到教訓

垃圾人渣
恐龍法官通常要麻木不仁..都是把時間拉長..大家都快遺忘了再速判
希望大家好好盯者不要讓這些敗類再出來害人
少爺現在應該跟媽咪吵著要一台更炫的車吧?
其他的小事交給宋狀師處理…

你害人家破人亡, 等下阿鼻地獄吧!!!
我覺得要以通案處理

不要個案處理

不能因為對方說是比較有錢,或是炫富就這樣特別對待

要嘛就把這當一個例子以後酒駕一律都是幾千萬罰金
管你家有沒有錢的

這樣我也樂見
不過對像他那種有錢人家來說可能不痛不癢
所以再加註一條入獄3年不得緩刑吧..

wang111 wrote:
好像是糾店...某報新聞訪問殯葬業者時有提到....可以找出是哪家糾店吧....(恕刪)


請問甚麼是糾店?
Google 不出答案...
請前輩明示
提要判他們家死刑 或者是鞭刑的
要他們全家死光下地獄去的
這種想也不可能的事情
網路上嘴炮一下 就是你所能貢獻的全部力量了?

為什麼不撥個電話給你的選區立委
督促他們修法 督促他們關注這件事
一次兩次敷衍你 每個禮拜都打 每個月都打如何?
當初規定騎車要戴安全帽這個法條 不也是某個失去孩子的媽媽努力了18年的結果
你看救了多少人

至於那種無關痛癢隨便詛咒罵一罵 你花的力氣只有鍵盤打字而已

揪店就是酒店 兇手家是開酒店的
我不覺得特種行業的經營者一定是敗類 但是這一家人明顯不是善類
有的人辦酒店辦到經營貴族學校
有的人辦到敗家子害人家破人亡 還不敢出面

這年頭黑道老大們都知道要栽培下一代念書成材
怎麼還有人讓自己兒子擺著爛
腦子不好不會讀書 連花錢享樂過日子都不會過 搞到撞死人
阿拉法特 wrote:
何不考慮引進殮.(恕刪)


鞭刑+1

聽說鞭刑是打一下 等傷口結痂快好的時候再執行下一鞭
兒子~~你要乖乖的喔
什麼都不要講~你沒事得老子有的是錢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找~找不到自己創一條就好了
MA事件不是一樣給錢就沒事了~~你就繼續裝病就好了


總覺得,還是不要跟那男的扯上費用撫養關係
萬一又酗酒,小女孩長大可能人生安全不保....



-趙雲- wrote:
葉家如果真有誠意

希望可以完全負責小妹妹到長大成人的一切費用,包含教育費和生活費

隨隨便便就是幾百萬的名車

這樣的要求算合理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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