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是個好地方 wrote:
其實ETC 本身是好的,我想沒人不支持,但重點是整個手法太扯,都偏向財團,大家不爽的是這個
1. 明明不裝e-tag也可以上高速公路,為何遠通跟公路局都沒有講清楚??
2. 為何高公局要花納稅人的錢(使用e-tag少的錢是高公補助的)去幫助遠通達成使用率?
3. 為何未來每次通過收費站,"都"要給遠通每台車收3.4元...這是暴利,而且我還不能不被收!!!
1. 前面不是有人貼了高速公路局對沒有e-tag車主的收費辦法了嗎?
2. 這是國家政策,只是外包給遠通辦理。這是希望提高這項政策的達成率。
3. 請問你是了解遠通的成本結構嗎?如果不了解,請問3.4元是暴利的結論是怎麼得出的?可以算算它的毛利率是多少嗎?
「而且我還不能不被收」…看看你的第一個問題在問什麼?你當然可以不被收(其實還是有收,只是進了國庫)。
樓主標題雖然從聳動的違憲改成這個,但還是在誤導人家,高速公路沒有「ETC專用」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