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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為何行車未繫上安全帶 要罰款?


nelson369369 wrote:
我知道這樣的標題很聳...(恕刪)

很簡單...為了增加國庫稅收..就這樣。



拉不拉多也說牠為什麼也要上安全帶
設置紅燈區的法案都過了
卻還沒見到設置的點
(我是沒女友的阿宅..不想再用十姐妹了..雖然一堆AV女優都是我意淫炮友)
如果紅燈區設置也有像此法執行率之高..
那就真是太好了

那抽菸有害健康
為什麼台灣部全國禁菸呢?

吃肉容易造成高血壓心臟病
為什麼不全國禁止吃肉呢

不綁安全帶危險
前題是要在車上

既然開車那麼危險
乾脆全國禁止開車好啦

我個人也認為
安全帽與安全帶是提醒用
不應該拿來罰款收錢用

不戴安全帽與安全帶
出事自己承擔
不就這樣嗎?

chu5955 wrote:
很簡單...為了增加...(恕刪)


哈哈~ 一語道破.

先賢曾說...
自由啊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人民說....
罰則啊罰則, 多少稅收假汝之名以課之.

無可奈何.


knightcsf wrote:
憲法的第二十三條其實...(恕刪)

我覺得這位大大說的最有道理

如果你遵守了規定還要怕被罰嗎?!

只是順手綁個安全帶而已,

增加彼此的安全性比出事之後再來談賠償金還簡單吧! 
如果您哪天受傷了可以不使用任何公共資源去救你
那確實是不應該罰你

但是 救護車是公共資源
健保是公共資源

為什麼不隨手之勞 保護自己和親愛的人
順便節省公共資源給更需要的人?

我10年前就強制搭我車的人
無論前後座都要綁安全帶
政府以經落後我10年
還有人腦袋比政府更落後
怪哉
就像前面的人講的
是達官貴人車禍死了這條法案才通過的
個人覺得應該立法強制規定只要違反交通規則一律吊銷執照不准再駕車
無照駕車一律死刑
這樣交通意外事件跟死亡率應該可以降低很多喔>.^b
如果代表人民的立法者,跟政府串通好以此種法律來增加政府稅收,
那前提應該是,這種法律的禁止會造成人民的很大的不便,因此
很容易造成違法的狀況,而且行政機關最好不要大肆宣傳,才能收
罰到每個人的效果。

因此必須是假設,人民都認為開車繫安全帶會造成人民很大的不方便,
並且違反大多數人民的意願,才能以強案繫上安全帶作為增加國家收入的方式。

否則,如果大多數的人民認為其實只要簡單的繫上安全帶,就可以避免1500元,
也不會損失什麼,上車就記得繫上安全帶還可以增加行車安全,則立法者大費周章的所立出的法律,
即完全無法達到增加國家稅收的目的。

從此角度觀察,立法者如果立法目的係在增加國家稅收,,
因為人民並不需要拿多少的成本就可以換取1500元,結果是則顯然無異於緣木求魚
完全無法發揮立法的目的。

因此,從1500元與實際上繫上安全帶會造成人民的損失來看,說這樣的法律目的在增加
政府收入,或有商議的餘地。

如果政府立法,冬天三天吃超過一餐者者罰1500元,那或許就是可以說是搶錢了,
因為這與人性違背,而且對人民早成很大的傷害,也因為三天只吃一餐並不容易達成,大多數
人民顯然很難以完成三天不吃超過一餐的方式去換取1500元的罰款,只能吃飯繳錢。
因此這樣的處罰的目的就可以被認為是在增加國家的稅收,而且其方法是可以達到目的的。

因此,個人認為國家的目的並不再增加稅書,而是在告訴人民,
稍微的忍受一點不便利而作簡單的一個動作,但卻可以帶來全體社會的利益。
而這樣的利益,換算國家收入也應該遠遠的可以超過罰款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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