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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海綿寶寶喔 樓主...交通法規 都不懂...台灣人 比較 沒品 駕照好考。 不懂禮讓 路都他家的
jonrsx wrote:
有個連環車禍快10台車撞在一起的



好像就是在內線車道耶.............


其中一台還從人家屁股把它給擠上去........


如果前面沒有龜速車....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撞上去的道理...........


天啊, 有人居然會認為龜速車會造成連環車禍.....這樣觀念的人在路上開車很危險.

連環車禍的原因幾乎都是車速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大家都反應不及而撞成一團.

毅力與恆心 wrote: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恕刪)




請注意 ,它是寫 "慢速" 車 , 當你以最高速限行駛時, 不叫慢速車....

以01網友的觀念
假設我已經開到時速110~120了
後面一台時速150
我還是得讓出內線
這真是胡扯的觀念
內線車道不是用來超速的好嗎
01的你們到底懂不懂啊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三叉神戟 wrote:
無聊的問題
那換我問您
沒事你佔最內線做啥?
你自己都知道是超車道了
有人要超!為啥你不先打方向燈,再找機會切中線,等該車超過之後,你再切回最內線
你不讓!被閃被逼車也是正常的
想當路隊長,請去最外線
謝謝




就知道那是超車道了,為什麼還要一直佔內線
我思故我在~~
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務實一點, 佔且撇開道德對錯的話, 你靠中外線一樣可以最高速, 急的人可以早點到, 警察可以抓多一點超速, 國庫充實一點, 不是大家都開心嗎?

何必一定要死守內線呢? 反而讓後車急躁造成危險, 到時候遭殃的不止它一部.
TC
內側車道~主要是"超車道"~~~~

"超車道"
"超車道"
"超車道"

很重要是"超車道"~~~
懂不懂啊!!!!


Akicha wrote:
以01網友的觀念
假設我已經開到時速110~120了
後面一台時速150
我還是得讓出內線
這真是胡扯的觀念
內線車道不是用來超速的好嗎
01的你們到底懂不懂啊


有些人以為馬路是他家的, 所以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甚至其他的人再用路還需去配合他個人定的規則. 天底下就是有這種神人.
bd_player wrote:
這種觀念的錯誤實在很大幫不了你

超速行駛是違法的公共危險而非單純的個人行為.

超速行駛內側車道更不可能是用路人的權益, 都違法了還談什麼權益. 只要符合政府制立使用內線車道規範來行駛內側車道就一點問題也沒有, 不該也不必去刻意清出空間來幫助他人違法.謝謝指教

...(恕刪)


超速行駛 為「道路使用正當性」之問題, 和"路權"是無關的,不應混為一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364192&p=18#44522259

即是其雖有違規行為,應受超速之處罰, 但在道路上仍應受同等之路權保障,任何人不可恣意侵害之。
超速是不影響行為者,超車道路權之取得。
路權可以取得, 也會喪失
任何人超車完,無論有超速或沒超速, 有安全車距,無路權之後,都要離開

內車道的路權, 並由車速快者取得, 而是有沒有正在超車

在一定時空, 路權只能規屬於一方
如果前車仍然在超車當中,前車車速雖慢,仍然擁有路權, 後車必須"降速"等待前車超車完成, 路權消失之後,才能取得路權

另如果前車的前方無車,無車可超,無論車速多快, 都不是超車,不超車自然無路權,不能行駛於內側車道。 路權當然是落在欲超車的後車擁有。

「路權」雖有信賴原則為其法律立論基礎,但其範圍並非漫無限制,更不可能無限延伸。
對於"安全車距"之外的車輛,不能主張對其"超車", 而擁有"超車道"路權。
"一路都在內車道上超車",所以可以不離開的這種說法, 是不成立的

若無變換車道之安全車距,在路權所及,安全車距的範圍內 當然可以"連續超車"





herblee wrote:
內車道的路權, 並非由車速快者取得, 而是有沒有在超車

有沒有路權, 是由法規來定義的, 只要行車符合法規, 自然有用路的路權, 任何車道都不可超出速限, 不管過快或過慢. 否則執法人員隨時可以取消您行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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