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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憑什麼取消我應有的過路費優惠

儲值不能給國庫嗎?
遠通在向國庫支領服務費不行嗎?
葉宜津 葉宜津 葉宜津 葉宜津 葉宜津 ...........
這名字我會好好每天給他念上好幾次!!!!!
有一部電影 說得好" 男對女友說: 你穿得像跳燈 出去街上亂逛,肯定被人強姦!
女友回答說: 出去被人強姦, 不出去還不是被你強姦?

高速公路 多收你幾塊錢,的確對某些人來說:像是要了他的命, 政府收了龐大的費用,
也照顧了很多的人, 不過依照政府的公共管理經驗,通常都是胡亂燒錢, 聰明的你?
要被誰強姦?

gojen wrote:
這段質詢高公局昨天新...(恕刪)

讓我想到捷運的卡片,不也一樣。是否也要追討利息。

s2152220 wrote:
葉宜津 葉宜津 葉宜...(恕刪)


做得好!做得好!做得好!

要優惠向遠通要

別把大家的納稅錢來補助這些沒用的事情上

補助弱勢更好!

財團賺飽飽一毛錢也不出,該向誰要很清楚!

不爽就拆下ok蹦

表示你的不滿!

因為圖利廠商不行

如果圖利自己...哪.....結果會如何?

神奇小潘 wrote:
一堆只為了4元的鄉民...(恕刪)


我覺得優惠必須遠通給,不應該用政府的錢來給優惠

畢竟先在預繳是給遠通,不是給政府

遠通想要多收一點預儲金,就得自己給優惠,我覺得立委沒做錯

要優惠就跟遠通要吧


SWTL wrote:
真不知道我們花了一堆...(恕刪)

人民已經很窮了還來搞這招!!
如果是這樣,我倒是有個提議,就是.....請在每個收費站放置一個投幣筒,請那些連署的及讚成取消優惠的人通過ETC時自行投幣補差值!!!
如果自己做不到,就不要再想些奇奇怪怪的方案來增加人民的痛苦指數。

寒夏 wrote:
我覺得優惠必須遠通給...(恕刪)


是阿

可是這種事為何是小老百姓去要求

既然都有權利要求取消優惠 卻無法行使公權力要求廠商吐出利息 這不是很怪?

可見利委大人的功能

在小老百姓眼裡就是吃飯拉屎 做事別指望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來
很多人都不管內容~只看標題
當然~媒體可能也沒給正確的資訊

首先~我不是綠營的~所以我也不會替葉立委說話

但昨天她質詢的是~

依公路法第24條
公路主管機關興建之公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通行之汽車徵收通行
費:
一、貸款支應者。
二、以特種基金支應者。
三、在同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使通行車輛受益者。
四、屬於同一交通系統,與既成收費之公路並行者。
前項徵收通行費之作業程序、收費設施設置、收費方式、收費車種、費率
、作業管理、停徵或免徵規定、欠費追繳、收取追繳作業費用及委託其他
機關 (構) 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應由交通部依據興建、營運與維護成本、使
用者受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費年限等因素,按車輛種類訂定,並得依路段
、時段訂定差別費率。
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於公路經營業準用之。
經依第一項規定徵收通行費者,免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徵收工程受益
費。

通行費是依車輛種類訂定~並依路段及時段訂定差別費率
但不能因為有人裝ETC~有人沒裝~就有不同的費率
所以這是違法的

不知道以上有多少人看的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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