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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時,到底可不可以開"故障警示燈"??

閃雙黃燈是確保自己跟他人的行車安全
真的要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再把雙黃按掉後
再確定後方來車跟距離後再切換
一切只是為了安全而已
不想有撞況發生


如果有燈號是大家認同的表達方式,我會遵守,否則遇到前面車表達的狀況,我會傳遞給後面,
相信是大家閃燈的目的,這時候再超車就太危險了,狀況解除時,自然大家就不會閃喽.
有些車款閃雙黃燈,但是有打方向燈的時後..

閃雙黃燈功能就會失效, 只剩某一方向的方向燈... 等方向燈切掉後, 才會回復到閃雙黃燈..

所有並不會有太大問題!

只不過在即使天氣好在高速公路跑, 有時碰到前面突然緊急煞車到完全靜止 (前方可能有事故, 或一堆路隊長在龜)

這時後除了快踩煞之外, 趕快按閃雙黃燈提醒後面車輛...

不然還真的蠻怕被後面的追撞上來, 畢竟這樣還是比較安全.

尤其在隧道內看到出隧道就開始塞, 除了減速... 能提早閃燈警示一下比較好, 避免後車追撞.
說實在的.看了那麼多..很多人主張.急煞的時候才按閃燈..急殺的時候.雙手握住方向盤了.哪有那個時間去按閃燈.
有危險的時候.你還真的腦袋可以想到按閃燈.這點我很懷疑.平常想想就好.真的遇到.你在急殺的時候會按再來說吧

我在想.遇到.開閃燈.變換車道.那應該是.你沒開閃燈.他看後照鏡沒看到你.(這我猜的.也許有可能.)
因為.雨下很大.連燈都看不到.

我也覺得大雨或者大霧.該按閃燈.
我怕後面的白爛撞到我的屁屁
的確.能見度很低的時候.大家都不會開太快.按閃燈.是要讓後方車子看到你.可以保持更安全的距離.

很多人都知道.遇到了那種OOXX的大雨或者大霧.前面的車全都跟景象融合一起了.
前車就算有煞車你看到燈的時候.剩下沒幾個車距了.

有時候.前車踩煞車(不是急殺).連燈都沒看到.跟在後面.都是發現距離變近了才快急煞的
都是靠閃燈在看距離.

(有沒有看過.輪胎噴起來的雨水把車子霧到看不倒車燈的.也有很多貨車.那個後車燈.要亮不亮的.)



如果是愈到.臨時.忽然.熊熊下的雨.當下會按閃燈.看雨勢.然後看後照鏡.後車保持安全距離以後.關掉閃燈.
請體諒日本頭又大暢銷車"新 卡沒力"雨天就軟腳沒力的事實,本人愛駒是七八年的國產老車了,是被人云亦云嫌棄到爆的所謂爛車一台,可是遇到這種得開最高速雨刷還很吃力的雨天,很奇怪竟然卻完全不受影響,還是與氣候良好時的操控性無異,為了趕回公司或回家往往一樣習慣的開到最高速限多10%,一路看到大家口中的日系好車,竟然都慢的跟龜一樣,我笑了,開車那麼久才發現高速公路上也有養烏龜,而且都活在內線車道爬行超可愛的,由於個人奉行實施"好狗不擋路"&"好龜不欠揍"哲學,一定不給面子的按照SOP標準作業程序實施,1先閃大燈數次,2若不讓路連按喇叭數次,3若不讓路開遠光燈30秒,4若不讓路切到中間車道超車,5快速切回內線車道,6視罪行大小決定要不要降速到比後面烏龜還慢,7加速揚長而去,8心內竊笑品牌虛名跟省油好開是換不回一條龜命的繼續趕路,其實我該體諒這些軟腳烏龜主人的內心恐懼,花了一大筆錢買到的陽春車還要擔心打滑送了小命,大雨天若怕你養的"日本小龜龜"雄雄去撞牆自殺,奉勸這些"龜"主人在大雨天不要再在高速公路內線蹓烏龜了,諸公一定認為在下是喜歡在國道噴來噴去的痞子吧,事實相反的是在下開車非常有禮貌,超車/換車道都會打方向燈先警示的,也會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車距,(兩項例外有烏龜擋路時,開80也無法拉開車距,因為烏龜只以70慢慢爬/被沒禮貌的痞子切入我的安全車距內),習慣乖乖的窩在內線開最高速限享受開車的樂趣,沒別的怪癖只痛恨開車自私的人,最後只有兩個心得跟諸公分享1.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開車自私當自己家一樣,就不要怪我給臉你不要臉/2.若最多人認為對的事情或好的車就是好的,那共產黨就是天下最好的黨了!!
外國人懂個鳥,歐洲/日本有這種熱帶暴雨嗎,這世界不是只有歐洲/日本有住人,當台灣&東南亞國家遇到這種突如其來的雨量,是養尊處優的歐洲/日本人可以理解的嗎,歐洲車都不見得有後霧燈這種設計了,何況偷料版日系台灣車勒連個鬼影都不會有的配備,不以台灣狀況調整處理難道要等著出事嗎,套句侏儸紀公園名言"生命會自己找出路的",台灣高速公路也是~
julian2000 wrote:
外國人懂個鳥,歐洲/...(恕刪)


資訊提供

今年在台灣上市新款的車一定有後霧燈
後年在台灣上市的車幾乎都有後霧燈 除了少數純美規車以外
julian2000 wrote:
外國人懂個鳥,歐洲/...(恕刪)


日本也會下暴雨阿,歐洲也有豪雨成災的紀錄,人家這些都是經驗談,台灣是該有套統一的模式,所以我一直鼓吹駕照的取得應該是上三個月的駕駛課程,第一段就是筆試,第二段是駕駛技術與規範教育,最後一段則是實車在教練場訓練各種防衛性駕駛,每段皆需要經過考核,合格的人方可上路,高速公路也應該強制性管制,把內線真正變成超車道,後面有車必須閃到外側,強迫民眾應禮讓快車先行,超速與否則是警察的事情,請勿使用肉身擋車,大型車輛則一律以十倍嚴厲的規範來管制,因為車大所以責任更重,強制最外側車道行駛,超速則是立刻吊扣駕照,大型車無照駕駛則以公共危險罪起訴,刑責至少一年,如果是靠行的,則該公司罰款為車上貨物價值的一百倍。
changs9999 wrote:
節錄文章:

Mercedes-Benz的工程師在做過各種煞車警示系統測試後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緊急煞車時,這套閃爍式煞車燈系統對後方車輛的警告速度,比打開雙閃警示燈快了四倍。

Mercedes-Benz的研究中也透露,當發生真正緊急的狀況時,打開雙閃警示燈對提升後方駕駛的反應時間,並沒有實質上的助益。...(恕刪)


Mercedes-Benz的工程師在做過各種煞車警示系統測試後的研究報告指出,在緊急煞車時,這套閃爍式煞車燈系統對後方車輛的警告速度,比打開雙閃警示燈快了四倍。------外國人應該不像台灣人一樣愛裝爆閃燈吧,但反觀台灣......

Mercedes-Benz的研究中也透露,當發生真正緊急的狀況時,打開雙閃警示燈對提升後方駕駛的反應時間,並沒有實質上的助益。→假如真的很緊急,當然來不及。


台灣人常常會把國外的觀念或政策引進台灣,卻忽略了文化背景上的差異而導致反效果。
mandyj wrote:
雖然看到大家非常熱烈...(恕刪)


大雨能見度差時開"故障警示燈"比較安全!+1
但是不要切換車道!
後車跟到一定距離後即可切掉了!
畢竟前車沒開警示燈~自己可判斷看不看的到!
但是誰能保證後車能看的到自己!
生命誠可貴~小心冒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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