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aka wrote:這種社會都有人在為殺人犯爭取人權了,酒駕對這些人來說都是小事了吧但我們一定要硬起來,支持連署,加重酒駕罰責!!給不是人的人該有的教訓!!(恕刪) 用重典 如新加坡不只 酒駕打人,限制人身自由 也要官員喝酒....就下台
有本事就直接判死刑不然照台灣的方式 怎麼加重都沒用有錢人至少還怕被關沒錢的呢? 爛命一條誰鳥你~~~~關30年? 監獄從N年前就爆滿啦~~ 要進去來要排隊 進去以後吃納稅人的伙食費~~~法院判賠? 沒錢怎麼賠? 人肉鹹鹹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