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都認為這個人還有救,判太重死者也不會回來。
愈年輕,判愈輕。(考慮到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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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就是因為這樣犯罪的人才得過且過。
我今天撞死一個人,算了,反正我也不會上天堂了。
就更大膽的開車。
這就跟搶姦犯心態一樣,姦一個和姦二個三個,有什麼差別。
反正這生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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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他的難處,他只能依法行政。
重點在立法院,能不能修一下法令?
以後酒駕被抓就永久吊消駕照,
酒駕撞死人就無期或賠償一億好了。
這樣就不信還有人敢酒駕。= =
==輕法才會使人有僥倖的心態==(我才不會這麼倒楣)(我沒醉)
==重法才會使人有規避的心態==(我人生負擔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