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ney wrote:
我之前也有想過這問題...(恕刪)
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計費方式,曾經問過相關人等,當時得到的答案是:
在交流道之間設立門型框架,每經過一個就以上一個交流道至下一個交流道間之距離計費。所以一上交流道,碰到第一個門型收費框架,就開始計費;到下一個框架再累計,一直到離開高速公路為止。
其中有個有趣的問題是,假設北上時,上了交流道,還沒碰到框架,就進入休息站,然後從南下口出來,回到原上來的交流道離開,怎麼收費?
答案是:他們考慮到這個問題,解決之法是在休息站出、入口加裝門框作紀錄。以這個例子來說,進入休息站必然是由北上入口進入,這時會作第一次記錄;當從南下出口離去會作第二次記錄,然後不再有第三次記錄時,它就會以北上交流道的入口至休息站再算到南下出口的距離來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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