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ding2007 wrote:高速公路內餡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 不閃就就該被閃燈! 就該被逼車的歪理是從哪來的?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占著茅坑不拉屎" 並不犯法,所以 "占著茅坑不拉屎" 這種行為就OK?應該被鼓勵?"占著茅坑不拉屎" 時,別人在外面急得要死享用廁所,也不能敲門、也不能催促、也不能開罵?這種歪理是哪來的?
我是不知道被追上就要閃,被逼車的歪理是什麼啦但我知道的是跨年那天在國道1號麻豆路段......晚上7點多有個連環車禍快10台車撞在一起的好像就是在內線車道耶.............其中一台還從人家屁股把它給擠上去........如果前面沒有龜速車....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撞上去的道理...........開內線 速度拉高一點不然就 切到中線很難嗎??? 很難嗎??? 很難嗎????還是你以為在內線就比較不會有事?在國道上面會出車禍的吼;大概有7成都是在內線被撞的慘希希的!
ENJOY HTC SENSE wrote:沒人說要閃開阿!只要你有辦法維持與後車距離100-200公尺以上,我想沒人有意見。 後車如果距離很近的情況下去變換車道是很危險的.有些愛飆車的人開車實在很神奇, 連安全距離都不懂還認為自己很會開車, 遇到這種不懂保持安全距離的人跟在後面, 我都要想辦法避免追撞的可能性.這時換車道也不是, 因為後車不懂安全距離, 很可能也看不懂方冋燈, 切車道被他撞到的機會太高.加速也不是, 速度愈高需要的安全距離愈長.唯一方法就是減速來降低安全距離的需求, 但不能急煞以避免直接追撞. 通常用這個方法一下子後, 後面的車輛都會找空檔超車過去, 這樣就安全了
台南小憲 wrote:沒事佔內線車道幹嘛?...(恕刪) 法規都說 "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我不懂 還有人一直堅持內車道除超車用外, 其它都不能使用的歪理 ..
justaworld wrote:我會看車速吧如果速...(恕刪)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以上看的懂嗎?要是不懂我也
開高速公路習慣保持中線,如果遇到慢速車才會切換到內側車道,超過之後再找機會切回中線道,不喜歡在內側車道待太久,那些想超車和趕時間的人去走內側,反而很討厭超車時距離很近就切進來的人,連旁邊車道都沒看清楚就切進來後果就是另一邊有車子剛好也想切換車道差點撞再一起,這種情況看到好幾次了,真的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