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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月經文,關於國道佔用內車道

Make1way wrote:
只抱著「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前一句也不管,就天下無敵了。連是非對錯都不同這怎樣對得起來?


是你的觀念錯誤吧

人家都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請問你後車要怎麼超??? 除非你先違規超速才有辦法超, 你都先違規了, 又怎有臉講別人, 還是違規超速就以為天下無敵了????


你要超車我也要超車
你以最高速限超車
我也要以最高速限超車
你認為我未達最高速限
我還認為你超速哩


來來來
同不同意每公里加裝測速照相機
快的罰
慢的也罰
完全符合法規與你的要求
上個月我在中山高還遇到內線開80~90還給我跟中線並排,閃他大燈他竟然在內線給我急踏煞車好幾次,後來叭他,結果更傻眼是他把車窗拉下來給我比中指還慢慢開他的車.不知他駕照怎考到的


psza wrote:
敬請善用道路交通管理...(恕刪)


交通法條寫的又臭又長,相信沒幾個人會花時間去了解真正的內容意涵,更何況一樣的文字也許會出現不只一種的解讀!
也許簡化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或封閉形道路用路管理規則會容易一些,
例如:
1. 於法定速限內、前方無車可超越或車速無超越前車可能,車輛必需行駛於最右線車前,違者罰3000元
2. 於法定速限內、車輛兩側均有可被超越可能而遭後車從右側超越者罰30000元
3. 於法定速限內、車輛左側無可被超越可能而遭後車從右側超越者罰60000元
4. 無論任何情況,車輛行駛速度超越法定速限罰 3000+(車速-速限)*100
5. 因舉証前述1~4項違規事實且裁罰確定者,可得該項裁罰金額20%

(異想天開~~~)
aerosaab5708 wrote:
上個月我在中山高還遇到內線開80~90還給我跟中線並排,閃他大燈他竟然在內線給我急踏煞車好幾次,


所以...你排在他後面, 速度也只有 80 ~ 90, 是在內車道?
難道你當時也屬於龜車的一員? 速度只能開80 ~ 90不要緊
但請勿跟隨前人占用內車道



良帖一方 請大家支持
每公里設置一台測速照相機
超速的罰
慢速的也罰
國道因此一路安心又順暢
我是從中線切內線要超車,並非一直在內線,我平常只有超車才會開內線車道,超過後都是開回中線

AL168 wrote:
是你的觀念錯誤吧人家...(恕刪)



你真的很跳針欸!下面來自高公局的回覆不就是是針對你的問題回答了嗎?
不然你可以自己再去高公局去問一次。

您可能沒看我在61樓所轉貼來自高公局的回覆。
節錄一段:
二、有關您詢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遭後方車輛超過速限違規逼車,前車是否須禮讓及違規部分,依道路主管機關之見解,前車並未有堵塞超車道行車之違規行為,惟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考量速度認知落差及交通安全,建議您於完成超車行為後盡量駛回原本車道行駛。 三、另外您詢及後車超速是否違規部份,查有關超速舉發需有經標準檢驗局檢定合格之科學儀器舉發,本局也將於不定時不定點執行超速違規取締工作,...

Beron wrote:
很多人喜歡舉國外很高尚的例子,不過youtube隨便找到的影片似乎不是這樣

法國
http://youtu.be/iquDpJ5oKwI

日本,從15:30開始看
http://youtu.be/KelRPz4mRW0

德國無限速,最後還是因為速限被擋在內線
http://youtu.be/9Nxgzn9lMRs


什麼國家都一樣啦,車多的時後誰管你超車道,
不過可以確認的是,內車道龜速而且前面又沒車的絕對是可惡,
但是用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你也不能說他不對,因為他合法,

所以重要的還是大家互相尊重多多禮讓,這樣才能開的安全又順暢.(恕刪)





擷取影片,四輛車排列在內側緊逼一起,就是沒人外側超車?

這就是台灣與國外法令不同處, 台灣的內側高速行駛合法, 國外的右側超車違規。

德國那段影片, 只要內側還是保持超車,即使被擋道,後面車輛是很少逼車。

而車多時後, 大家等速並排前進,就沒有右側超車問題!

法國,義大利,西班牙,都是開車很隨興的民族,但,在高速公路上的觀念,還是會遵守國際法則。

反觀台灣, 拿個國際駕照出國駕車,常常讓人捏冷汗!

knightcsf wrote:
我並沒有看到高速公路...(恕刪)

我並沒有看到高速公路局回覆裡面有你的車輛時速表不準,否則如果時速表不准到不能作為速度的參考依據,那麼超速與否就會變的完全不可預測,導致用路人根本就不敢上路,否則哪裡知道我表速九十甚至七十會不會
在速限一百的地方被拍到?
我想他的意思是說
1.速度認知落差,是說有人覺得100公里很快,但有人覺得100公里很慢,也有人覺得後車是快速接近,但也有認為這樣的狀況對方速度只是慢速接近。是說對速度的感覺每個人不一樣。
2.內側車道會因為其他車輛超車變換車道,而造成車輛接近的交通安全問題,所以最好開回去以面跟要超車的
人撞上但這樣的說法同樣會在開回外側車道的時候,因變換車道而與外側車道有接近的可能。(如果高公局真的認為小行車以最高速限連續行使在最內車道會有較大的可能性造成人民財產安全危害,那麼就應該修法)

3.違規的認定是經過移器精密測量,就算你車上的轉速表很準,也不能作為認定違規的測量器
具。因為超速並非單純以視覺即能感知(不是你看看轉速表再看看後面來車就可以感覺出來的),與是否違規變換車道可由行車計錄器上的影像記錄作觀察不同,必須通過移器精密測量,使能斷定是否超速,因此無法單純以你對速度以及兩車距離或者行車計錄器拍下來的當作超速的證據。



放心車上時速表是有被規定不得高於生實際速度的,除非你自行改裝。
1. 我沒有意見。也就是個人的感覺,自己覺得很快不應該當作可以佔據內車道的理由。
2. 使用超車道超完車後,允許的情況下這麼怕回到那外車道,認為這是危險的行為的話,真的不要上來高速公路。
3. 同意,所以當你滿意的看著自己的時速表顯示最高速限,不要以為超過你的人都是超速,再者高公局的回覆也告訴你超速是他們抓不是你,所以不要因為你認為別人超速,就使你有權長期佔據超車道。

連高公局都說超完車之後應該讓出超車道,為什麼一直在超不超速上糾結?
還有一種狀況也很令人傻眼:

就是前車跟你同時要超車,這時候就讓他先超

結果....

他一開到內側,立馬跟中線平行駕駛

哪招 XD

就想說他是受不了中線的低速才要超的....

結果誇張的他在內線才真的更龜...而且幾乎發生在市佔率最大的那間車廠最多 = =
Its me. Its my style.Stay ture.
Make1way wrote:
不要以為超過你的人都是超速,再者高公局的回覆也告訴你超速是他們抓不是你,所以不要因為你認為別人超速,就使你有權長期佔據超車道。



不要以為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的人都是違規,再者高公局的回覆也告訴你他只是建議合法車速下超車完駛回中線道, 但你要以最高速限一路超到底, 真的不違規, 若真的違規. 也是高公局來抓, 不是你. 當然啦, 你是可以檢舉啦. 但就不要一直糾結於其他人有沒有占用內車道啊.

要不要支持一下每公里設立一支測速照相機
慢的也抓
快的也抓


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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