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肇事逃逸 正常作法要追上去?

moles wrote:
不過所謂的肇事逃逸....如過對方有停下來看,後來又走的話...

這樣是不構成肇事逃逸的.......(恕刪)

NO!NO!NO!
這樣還是肇事逃逸!

我曾經親身經歷過,
那時是騎機車,
對方開汽車把我撞倒在地!
下車問我有沒有事,
我沒說話,
對方就上車走人,
我隨即去附近派出所備案,
警察通知交通警察幫忙做筆錄,
經警察說明,
這樣算是"肇事逃逸"!
後來對方被吊扣駕照!
在機場發現欠你100萬都不還的朋友正要搭機出國避債,
你可不可以把他攔下來要他還錢?
答案是可以的,這就是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自助行為)
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所以條子叫你去邊追邊報警其實也沒錯(民151但書),
而不是南部警察比較屌。
只是追的同時須衡量自身安危,這方面須自己負責

如果人沒受傷,個人是傾向不追啦,
有道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壞事總是接二連三,像樓主被撞之後又找不到車主正是寫照,
人平安就好~~
我來告訴你正解,記車號然後打110報案,報案電話都留有通聯記錄備查,警察不想處理都不行的.
看到這篇...小弟深深的感同身受

前天晚上5點在基隆市南榮派出所的斜對面路口正以時速50悠閒騎乘被一輛同側的騎士從左後方剪線

不知道窕性還是怎樣(當時的路上的車量沒到要狂鑽的程度)就從我左前方A了下去

當場我重心失去平衡,連煞車都沒有的滑了出去 地上的擦痕大概10公尺吧

滑行停止的當下我馬上站起來收尋肇事者,就看他再路口的另一側回頭望著我 

我便深手指著它,接著 我就眼睜睜的看著他騎走了!

在好心的路人幫忙110及119後開始了等待
119五分鐘隨即到達
對面的派出所一位警員10分鐘到達,也沒做啥 <-他一直懷疑是我自己閃車重心不穩倒掉的
交通隊30分鐘才到達 
這效率好壞 就不要說了...

剛好這路口的右後、及左前方都有道路攝影機,後來當場在派出就看到了影像

左前方的那隻可以清楚的看到它剪我線

右後方的可以看到我們倆的車牌,跟我被它剪線後倒地的畫面

不過警員說影像不能讓我copy走? 這是真的?

做完筆錄後,警員說她們會找人,不過基於我車上的擦痕不明顯

加上跟對方車殼擦痕比對不和的話,這樣說不定會告我汙告 <--一直跟我強調

接著才由同事陪我上醫院,好在天氣冷穿的多,又辛苦的小牛皮手套<--他都磨到破了

身體僅僅多處擦傷,隔天起來全身痠痛

那晚,我在想,如果還有下次 肇事者跑掉
我的答案是 我!死都會追上去 接下來? 打個馬賽克吧!

有著明顯的攝影畫面,到現在兩天了還不聞警方的任何消息! 唉 這樣的處理態度?

今天打去,他同事跟我說 隔天他就放假了,11號才會回來! X,這是警察的辦案方式喔?

再沒消息的話,各位大哥有啥好建議?

很心酸...上了10多天的班,想說可以悠閒的放個幾天假,慢慢的騎車居然會遇上這鳥事,我都跟朋友們說

看...這就是騎太慢啦! 
 難道要我上下班路上也要全套Dainese上身? 好重!好麻煩!會被認為是飆仔!
enz♂ wrote:
我的經驗
某位女性友人......駕車左轉........稍微Kiss到對向直行機車.....致機車騎士在路口跌倒
友人立刻停路邊.......要上前問騎士是否有受傷........結果騎士揮揮手表示無礙.....,友人放心離去
當天晚上.......交警就來電"受害者指控友人肇事逃逸"........結果是以三萬"和解"

我的經驗,
加完油,稍微倒車,要切出去,不知道後面有一台摩托,就撞到了,雙方說很和氣,說了沒事,還留了電話給對方。
結果,晚上警車到社區來,請人到警察局說明。對方說,修車 2萬...當時車子根本沒事,都看的很清楚。警察說,對方做法是太過誇張,但,我還是吃虧,只有找調解會調解。
學會一件事情,車上永遠放置一張和解書,即使雙方都說沒事,也要簽寫和解書。
亂入一下....
為什麼大家在遇到鳥案子的時候....
波麗士大人隔天一定放假??
小的前女友之前信用卡在學校(第一學府喔)被偷走...
報案被推來推去就算了
還說沒有信用卡公司的證明就不能報案..而信用卡公司則說要報案證明才能給刷卡的明細...
離題了..
我要說的重點是..好不容易有員警受理了..卻一直沒消息...
打電話去警局他同事說..那人隔天休假要下禮拜才回來...
微風2006 wrote:
以前我被公車A過車子...(恕刪)


唉 公車司機難為啦!! 我一個朋友 公車司機 車剛起步老人家沒站好 跌倒了! 當下帶她去醫院 給了醫藥費 和幾千塊紅包過兩年 老人家說 頭會痛 有後遺症 告上法院要 一百多萬........ 大家都以為客運公司會陪 其實是不會的


阿 離題了.......
關於肇事逃逸小弟也有兩次的經驗
一次是我急著要去醫院看朋友
所以沒注意右手邊的機車就右轉了照成一點小擦撞
不過對方急著要上班又沒有相關的經驗所以就直接騎走了
我只好把對方的車牌記下來幾天後我到警察局去備案
警察就馬上打給對方對方的家長也立刻到場協助處理
我本來要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後續
基本上我的責任應該大一點搞不好保險公司還會處理對方的損失
不過後來與對方家長討論後考慮對方沒有停下來
保險公司應該不會賠償還會跟他們求償
所以最後對方負責我的車損後解決

另一次是被剪車頭
我是中線直行車內側車子因為左轉車占道剪我的車頭
照成我前葉子板與前保的車損
結果他也當作沒發生直接開走了(我喇叭按了很多下)
為了不影響交通我就馬上停到路邊打110報警
警察也很快就到現場幫忙拍照作筆錄
接著也馬上到shopping mall調監視器
畫面中很明顯我是被剪車頭但是照不到車牌
後來保險公司就跟我說可以先去處理車損他們會負責賠償
聽說這個也是車主都不出面處理
還好有保險公司幫忙

我的結論是開車在外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
保險的觀念應該是蠻重要的
如果對方是酒駕的話,撞到人當然一定要跑,因為酒駕罰得比肇事逃逸還重,我朋友就是這樣被搞到,這就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地方!
ethanc wrote:
原來大家跟我的觀念都...(恕刪)


不用再跟那個警察盧了.直接找民代或申訴吧.
很明顯的.這事他們沒空(不想.不願.沒績效...)處理.

有車型車號車色找不到人????
車主是鬼不成?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