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禪師 wrote:
3或4我覺得都還好
重點在「新車出廠180天或里程1.2萬公里之內」
1、多數人沒那麼閒
2、有些BUG常常到了車廠就不見了
3、180天=6個月?
新車出廠一個零件用了2個月很快就壞了
我先讓你等調料 再安排有空進廠來換又過了1個月
換一個給你 再讓你用2個月 問題又來了
再等你安排時間進廠 又過一週 再等調料
一下半年就過了
基本上
保護的時間不夠長
保護的項目不夠廣
這法條等同垃圾

感覺台灣的這個檸檬車法案,
是半顆檸檬,或者可以稱作半殘的檸檬車法案,
太多太多細節可以讓車商鑽漏洞,
以拖待變就幾乎可以甩掉大多數責任了,
沒有真的保護到消費者,
我甚至覺得反倒是開了條件可以讓車商合法的甩鍋 ......
台灣的政客後面太多財團的給好處,
大多都不敢得罪啦,像這次頭又大的和泰,
媒體大多都靜音了,都怕廣告利益被抽光,氣都不敢亨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