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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見!2車擠進1車格停好停滿 要賞要罰?

前後沒有相鄰其他停車格的話,我覺得這樣停很好,台灣地小車多,這種利人利己的事情要鼓勵。
都收錢就好了
還省一個停車格給其他車主用
各種層面都是好事

除了法律規定不行之外

更該鼓勵這樣停
鼓勵大家買一半體積的車

即使這樣
臺灣還是休旅車熱賣吧
難道是休旅車車主見不得人好

30公分 wrote:
端午節連假首日,宜...(恕刪)

只要沒防礙到它車的進出, 通常不會怎麼樣.

如果有事故, 因為照片中的車有部份超出格外, 那會被判有責哦..
我也覺得還好,相比那些違規停紅線影響路上行車的人來的好多
至少是在格子內

x1234567890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 第14款:
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一輛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

都說"以上"了應該是不違法啊? 還是說我的語文邏輯怪怪的?


法律都規定只有"大型機車了",現在照片裡的是重型機車嗎? 你不是語文邏輯怪怪的,而是你的中文閱讀能力可能有問題

30公分 wrote:
端午節連假首日,宜...(恕刪)


感情這麼好,長一樣,連停車都要黏在一起
印象1車停2格會被罰(越線)

1格停2車應該無法可罰(2車無越線情況)

畢竟很難證明誰先誰後

2台都得收費..
只要不是自私自利多替別人想的行為應該多鼓勵,車主這樣停已經很讚了,想信車主也不會因兩車停一格會只收一輛的費用吧! 有些車主連一個停車格都會停超線,別人要進去停都會怕擦到他的車,這才是讓人討厭的。

georgesogo wrote:
只要不是自私自利多...(恕刪)


其實也不知道政府停車格會不會開到兩張單??

既然劃格子也有停車格編號~~應該就一格一單吧~我想!


現在換個方向~~來說
一台車佔兩位有編號的車位,大家認為要開一張單還是兩張??

我認為也是只開一張單,因為一台車同時開兩張一定會被申訢!!
20190423 wrote:
明明就超過了格線....

前後有畫格子停車的話最好是停得進去
其實如果兩車都如下圖般停橫的話就有可能都停得進去而不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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