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害他減速了!!!2.你根本沒有留空間給他,切車道的時候他已經很近了(以高速公路來說是非常近)3.你沒有禮讓直行車(相同意思)4.不是打了方向燈就隨你切的,請判斷旁邊車道車輛的車速以及距離並"預留安全距離再切"其實,路上有一1/3的人跟您是一樣的,另外1/3是守法的駕駛,另外1/3是連方向燈都不打的。結案。簡單來說,你侵犯對方的路權了。
sabke02 wrote:事情發生在昨天高入...(恕刪) 影片刪除了??看這個敘述我好像是昨天的當事者,但又看了一下回文"VIOS" ,我不是開VIOS...昨天在三重南下也是遇到一台wish,我中線開快110,結果wish交流道上來後就一直往內切..切到我前面害我不得不踩煞車加喇叭伺候!!
會po上是讓大家評論我的開法對與錯,也很多網友評論我的開法是錯誤的而也知道答案了我不能關閉嗎?還是說你沒看到也沒罵到心情不爽?我就不相信你都不會做錯事情講話有必要這樣??5D3 wrote:為啥變私人影片,被罵...(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