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ho wrote:
昨天一早上班,被一...(恕刪)
沒那麼複雜...
你現在 馬上 立刻 到醫院驗傷(記得跟醫生說是昨天車禍受的傷)
幸虧您昨天車禍 今天就碰到我
接下來
如果他告你傷害 你也告他傷害 檢察官兩邊不起訴 結案
對方又沒駕照 又闖紅燈 你擔心甚麼? 進法院你穩贏的 檢察官都會幫你
接下來就是純民事了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但記得要定時關心進度 現在保險沒什麼專業度
樓上一堆沒進過法院的意見 就不用管他們了
法院看的是證據 哪來那麼多假設? 只要證據充分又證明對方無照駕駛 你真的不用擔心
保險公司丙式只負責車體修復
如果你想另外求償其他損失 還要打民事官司 但曠日廢時 也不一定拿的到錢 你自己考慮吧
不然你車比他機車貴 整也整死對方...

大家對應注意未注意有些誤解 可以多問問專家的意見 但這裡的專家不是指律師或保險公司 ︿︿
自己最近處理的case
今年2月被撞也被警方開一條應注意未注意
結果保險公司也是想來殺價7折
當場就冷冷的跟對方說 有意見 請你的當事人進法院談
結果調解會連一次都還沒開
保險公司就乖乖的把車通通修好,醫療費也全部奉上了 所以主要還是看證據啦
喔 記得不要自己花錢去做車禍鑑定喔 另外 和解書也不要隨便簽
yaloson wrote:
我也覺得這條法律真的...(恕刪)
因為如果你是佔用紅線或黃格線
那當下狀況你算是干擾交通 過失傷害是合理的
如果在停紅綠燈 除了機車待轉能在待轉區
其他一律都要在粗白的停止線內
若當下等紅綠燈時樓主確定在停止線內那樓主是有路權的
當然對方受傷就能告傷害罪
我拿雙節棍打人 但技術不好打到自己我也能告我要打的那個人過失傷害(因為沒乖乖讓我打造成我的傷害)
但能告歸能告 ,法官吃不吃你這套是令一回事
當然這些扯到刑法上的事件常常出現恐龍法官
交通法規的部份通常都能很明確的釐清各別責任
根據我每年10-20次上法院都是自己打官司
不要聽到對方說能告就怕了 就認為自己有錯
能告歸能告 告不告的贏是兩碼子事
甚至聽到對方有錯還想提告 如果你能確定他是錯的那方那就跟他告起來 他敗訴還有民生賠償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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