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lds wrote:第一次發生車禍,想請...不是公司印鑑和負責人的章。後來鄰居強烈要求他提出扣憑,才發現他扣憑上的薪資,一個月才2萬出頭,根本不是他說的3萬多。修車費用也被灌了市價約一倍以上的金額。懷疑他那張證明是自己做的,然後拿店裡的發票章來蓋,或著也可能老闆直接用發票章蓋給他的(恕刪) 這部分要告偽造文書也是有難度。尤其是車子維修價格,許多機車好頂多是開估價單,裡面的金額,都可以跟機車行講好(串通好)版大既然自認要負100%責任,只能這樣任這個可憐的“受害者”予取予求了
pplds wrote:我在上月開小發財在十字路口與機車發生對撞,主要是跟在前車屁股後面要左轉,我時速大約10KM,對向機車因為超速加上視線死角,反正最後與我的車頭對撞了。我車頭撞損、前檔破裂,對方機車騎士手骨折,機車車頭也撞毀,看來是得換車頭、車台了...(恕刪) 左轉車不讓直行車100%肇責將心比心吧
裁決所鑑定,得負100%肇責正常來說行經路口都需降速注意。路口車禍很少有遇過單方100%肇責的狀況。建議你可自行再鑑定一次,最好備齊資料,如果有行車記錄更好。負責任的態度是值得讚許。但如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是無需忍耐的。
朋友遇到車禍,好的和解,若想要敲竹槓的,就直接進法院吧!至少心服口服,不用彎腰道歉又被人侮辱。之前朋友都是遇到氣燄囂張要敲竹槓,後來進了法院,就跟貓一樣........該賠多少,檢察官、法官會去調查,不需要你費心。告了之後,一定要跟法官說你有去道歉好幾次,有沒有持續關心對方傷勢,也是輕判的依據喔!經驗談...
他直行 30% 你轉彎(70%肇事責任) 100%肇責只有闖紅燈跟後車撞前車 別被他騙了你有誠意 也說對不起了60萬不合理勸你上法院法院會有個合理的價錢出來的過失傷害罪 不會怎樣 移民會影響罰金大概六萬 一天一千(給政府的他拿不到)加機車維修費要算折舊 上班費要有證明醫藥費要有證明怎麼算 都是上法院比較划算(尤其遇到要敲竹槓的)(過來人………查過法條 問過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