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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續...真的很難搞、很累~

"對向機車因為超速加上視線死角" ???

你說對方也超速?? 那怎麼會肇事判定你得負擔 100% 責任
不合理

活在當下
pplds wrote:
第一次發生車禍,想請...
不是公司印鑑和負責人的章。後來鄰居強烈要求他提出扣憑,才發現他扣憑上的薪資,一個月才2萬出頭,根本不是他說的3萬多。修車費用也被灌了市價約一倍以上的金額。懷疑他那張證明是自己做的,然後拿店裡的發票章來蓋,或著也可能老闆直接用發票章蓋給他的
(恕刪)


這部分要告偽造文書也是有難度。
尤其是車子維修價格,
許多機車好頂多是開估價單,
裡面的金額,
都可以跟機車行講好(串通好)

版大既然自認要負100%責任,
只能這樣任這個可憐的“受害者”予取予求了

pplds wrote:
我在上月開小發財在十字路口與機車發生對撞,主要是跟在前車屁股後面要左轉,我時速大約10KM,對向機車因為超速加上視線死角,反正最後與我的車頭對撞了。我車頭撞損、前檔破裂,對方機車騎士手骨折,機車車頭也撞毀,看來是得換車頭、車台了...(恕刪)


左轉車不讓直行車
100%肇責

將心比心吧
車禍事可大可小
談不攏就上法院吧
有多少證據判多少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裁決所鑑定,得負100%肇責

正常來說行經路口都需降速注意。路口車禍很少有遇過單方100%肇責
的狀況。

建議你可自行再鑑定一次,最好備齊資料,如果有行車記錄更好。

負責任的態度是值得讚許。但如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是無需忍耐的。
如果不搶快,這些事情都不會發生!
julianlee wrote:
'對向機車因為超速...(恕刪)
朋友遇到車禍,好的和解,若想要敲竹槓的,就直接進法院吧!
至少心服口服,不用彎腰道歉又被人侮辱。

之前朋友都是遇到氣燄囂張要敲竹槓,
後來進了法院,就跟貓一樣........

該賠多少,檢察官、法官會去調查,不需要你費心。
告了之後,一定要跟法官說你有去道歉好幾次,
有沒有持續關心對方傷勢,也是輕判的依據喔!

經驗談...
他直行 30% 你轉彎(70%肇事責任) 100%肇責只有闖紅燈跟後車撞前車 別被他騙了

你有誠意 也說對不起了

60萬不合理

勸你上法院

法院會有個合理的價錢出來的

過失傷害罪 不會怎樣 移民會影響

罰金大概六萬 一天一千(給政府的他拿不到)
加機車維修費要算折舊 上班費要有證明
醫藥費要有證明

怎麼算 都是上法院比較划算(尤其遇到要敲竹槓的)

(過來人………查過法條 問過律師 )
但是我們這邊的判決是7:3耶~
我們7 對方3 原因是對方超速。

julianlee wrote:
'對向機車因為超速...(恕刪)


因為超速只是樓主用眼睛看的而已
沒有任何科學儀器來證明

在車禍弱勢的一方
通常第一句話就是 你騎這快幹嘛? 你超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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