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ban wrote:
我的意思是,你大可主張你到路口已經有停頓(監視鏡頭範圍外)確認無來車了。但是確認無來車後,起步前進,就是相撞啊。因為白色汽車擋住視線,你根本無法確認有無來車。所以你已經慢行(看鏡頭覺得不快),希望如果有來車可以反應,但是對方太快了,對方無法反應。(但因為沒有證據可以顯是對方超速,所以沒轍)
你們想要不相撞,大概就是有一人下車去路口指揮,確認路口淨空了。否則只要你車頭往前,遇到這個騎車風格的騎士,就是撞。
所以如果是我,會選擇給調解會去處理吧。反正你都是負擔不起對方開的條件,再爛不過如此,就給調解會去協調,甚至上民事庭吧。不會有比你目前更差的狀況了。
我也建議樓主可以用chaoban大的說法
1.您路權輸了
2.對方有可能比較不理性
3.你能做到的都做了還是沒辦法了事
上法院或走調解委員會不管用哪一個來算
以您的薪資及有可能要借錢所付出的賠償我想還算是划算
何況您現在答應他的條件你確定他之後不會再翻盤
事情竟然無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就把他級大化吧
反正你最差也步過是如此
樓主自己也表示他是停頓後起步。
既然大家看法不一樣,不就是給調解會去判斷?
最可怕的是不走調解而是鄉民辦案吧。
eric5860 wrote:
我想您應該沒看影片或...(恕刪)
樓主的錯點在於白車有擋到視線多少有影響判斷,以及沒想到路口有碰到這種屁孩式騎車,沒有遵守交通守則到路口先完全停住而是滑行出去,好死不死遇到這種的,人家就咬死你這點就好~~~受傷就最大是嗎?以台灣爛法律,看來樓主倒楣機率比較大,這事故我想很多人覺得肇事比率頂多5:5
同樣狀況,實際遇上就算完全照守則駕駛路口有停下,只要車頭多停出來一點點,我看那位人兄也有一定機率被撞上或那位人兄閃避雷殘,可能沒幾個人能閃得掉,就算有閃掉應該都會被嚇一大跳罵^*&%^&%^
這件事就看樓主是想要省麻煩好好談和解花錢消災,還是舉證上面網友提到的點,走又臭又長的法律流程拚少賠一點,以台灣爛法律更慘的機率比較高,題外話,樓主車子被撞這樣對方一口認定是你錯,我想樓主對方也不會賠半毛錢吧 冏
樓主以後第三責任險一定要保,開車觀念再修正,不然誰都不知道哪天會再碰到三寶或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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