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sonu0075 wrote:
看到一則新聞速限10...
還拼命閃燈趕人,不是不讓而是中線烏龜車一堆不乏70~80,開不到5分鐘就必須換到內線 (恕刪)
高速公路的車道是"速度分流"的觀念
你要做的是要對中線烏龜車閃燈,因為開70~80的車應該要退到最外線,他的速度已經慢到不該在中線
但如你真這麼做,不會有人鳥你的,就如同很多人在內線不理後車閃燈一樣意思.
但台灣少有這觀念,反正小車開中線,愛多慢就多慢,開內線,只要在一百到一百一附近就打死不讓
然後一堆車只能右側超車,不知各位有無發覺,速度最快的車道反而是最外線
這就是台灣在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高速公路奇蹟
速度不分流,再蓋幾條公速公路都沒用,一樣塞啦
johnsonu0075 wrote:
看到一則新聞速限10公里擬取消
其實發這篇文早就有被批評的心理準備,為何?因為一直以來總看到多人批評佔用高速公路內側是烏龜等等的言詞,而實際上法規就是規定內側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恕刪)
我偶爾開深夜的高速公路,不管是國一國三,我覺得我看到的現象是當我把定速器定在“最高速限+10KM”然後開在中間的車道,很多內線道的車都比我還慢(明明前面都沒車),中線也沒車,我心裡就會想,這些開內線道的,真的以為自己是開在“最高速限+10KM“嗎?我的定速器應該是沒壞,一路開下來也沒被照相..(樓主請勿對號入座--我相信樓主應該是用GPS的速度來參考最高速之類的)。我是沒有在閃前面車燈的(而且我喜歡開回中線,內線偶而有快車,我覺得危險),但是樓主你若是遇到一個跟你一樣也是用自己表速的“最高速限”行駛內線的駕駛,但是他的車跑得比你還快(畢竟每台車的表速都不一樣),然後你被跟在後面的他(她)閃燈,你是不是會不開心?(因為你覺得你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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