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依照文中所述之事故經過情形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對方車 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我方車 行經閃光黃燈路口未減速慢行反超速行駛 應為肇事次因 或同為肇事主因無論如何 對方於本案中未依規定禮讓幹道車 此部分肇事主因之機率較高 !!但因我方自述時速較高 故我方的肇事因素也無法避免!!2.B阿姨說看見我騎很快,但她明明騎在A阿姨的前面,所以她到底是怎麼看見的?當天在急診室B阿姨還跟我的友人說那天她也騎得有點速度也沒看到我,那她怎麼說他是當事人她有看見我騎很快呢?答 對方所述的內容我方無須理會,但我方已自述時速較高,這個部分較為麻煩!!3.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那強制險是理賠醫療費用而已嗎?還可以理賠給他們什麼費用嗎?而對於給我的理賠我只要求修車及醫療費用這樣不過分吧..答 強制險主要給付範圍僅有醫療費用及殘廢及死亡給付!!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e.輔助器材(輪椅 柺杖 鋼釘 鋼板...等)上限2萬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我方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向對方的強制險申請理賠!!至於雙方車損部份,需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來做分擔!!4.對方要求理賠它們小吃店營業額,是他們說了就算嗎?正式的店面營業額是該由哪個管道來計算呢?答 小吃店之營業額並不能用喊的,需出據相關證明文件且營業額並不能代表其收入狀況若對方無法舉證,最後可能會以基本工資認定!!5.調解委員會是由專業人員來幫忙調解嗎?答 調解會之委員通常為地方專業人士擔任,未必是車禍及民事訴訟專業人士但通常期較為中立 可協助雙方降低爭議!!6.發生車禍對方要求我方以後帶她看醫生,有人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嗎?這樣是合理的嗎...答 建議大大無須理會,否則很有可能被認定我方較好說話而求償高價!!7.如果今天對方真的要提告除了告我行經路口應減速未減速、過失傷害這兩項,還會告我什麼呢?答 對方依法得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至於我方未依規定減速部分係屬於肇事因素!!另外 對方亦可對我方依照雙方過失比例作民事訴訟求償!!8.這樣的話我也可以反告對方,過失傷害、遇路口未停下查看左有來車以及對方兒子使我有被恐嚇的感覺嗎?答 同上 我方也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訴 及 民事訴訟求償!!至於恐嚇部分 不成立之機率較高!!9.那位B阿姨我也可以向她提告遇路口未停下查看左右來車答 B阿姨僅為行政部分之違規 無法提出告訴!!10.事件的對錯該由誰來判定?答 我方可於事故滿30天時 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若不符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內容 我方還可自費申請各地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若不服鑑定結果 我方還可以申請覆議此外 我方當然也可透過 刑事民事訴訟判定雙方責任!!11.加油了
簡單整理一下大家的意見:1. 你的路權大,所以很可能肇責比較小;2. 請去申請事故鑑定,釐清肇責,誰賠誰不是對方說了算;3. 請你去開驗傷單,留下醫藥費單據或工作損失證明等文件以備不時之需;4. 請尋求法律諮詢或協助,很多議員都有類似服務;5. 你的籌碼肯定比較多,別被對方恐嚇言語嚇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