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tmeqft wrote:抱歉,看你的文章,...(恕刪) 沒有啦~2台車都綠燈後行駛能多快,對方車損7千,我方車損2萬()已補充,如果照初判表結果,是我們要自負全額自車修車費,及對方修車費(我的保險會賠她,她的保險不會賠我)就是覺得對方應注意未注意,竟然完全沒有責任,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我覺得就算有記錄器告贏的機會也太小光看相對位置樓主在路肩起步休旅車在正常車道轉彎即使不是在起步狀態路肩車輛原本就應該看清楚再行駛已路權來說路肩<車道然後又是正常車道休旅車先彎你撞上休旅車尾巴除非記錄器是拍下休旅車高速過彎沒打方向燈的情況不然連一點勝算都沒有
破曉之光 wrote:我覺得就算有記錄器...(恕刪) 是不是路肩,決定權有那麼大嗎?今天詢問製作分析研判的員警,他表示,起動車應注意未注意(沒有特別提到路肩問題),我問為何對方完全沒責任,他說:沒說對方完全沒責任,他們只能就筆錄結果判定,如果對結果有疑問,就是申請鑑定(我詢問其它假設性問題,如:如果雙方都是剛起駛,他一律不回答,說要看鑑定會結果),對於現場處理摘要筆誤的部份,他說請處理員警修正即可。對方有打方向燈,但是他突然從左側超車過來,我們實在無法來得及做任何反應,對方還說她車速只有8,真是胡扯!!!當下我車速度真的很慢,就算有注意,她也一定會撞過來的,因為她根本沒看到我們的車...。
aaaomc wrote:你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恕刪) 如果如你說的這樣,那我服氣...。請問你是怎麼判定我是在路肩?因為剛好有鄰居請他認識的員警幫我看時,員警也說,看起來是內側車沒有禮讓外側車,轉彎應變換到最外側,主要是因為我剛"起動",所以才會全責在我,因紅燈轉換綠燈的話,他建議我送鑑定看看。我在網路上查好久,除了看標線是否寬15或20cm外,還能如何看的出來是路肩?(10cm和15cm的差別照片中我是看不出來),不然實際去量XD
Newman.Chen wrote:原來實際是違停在路...(恕刪) 冤枉呀...我沒有違停,單純想要右轉,行駛變換到最外車道後剛好紅燈(壓根沒想到這不是車道,明明那麼寬...),一直認為要轉彎,就是要變換到最外車道後轉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