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ver mondeo wrote:是這樣的:從中友百...(恕刪) 兩個都有錯."太多車這樣轉", 那排隊的人傻了嗎?會阻塞就是太多人那樣轉,到了那邊排隊的人要跟違規的人爭道,所以要停一下停一下反而變慢.警察則是典型的機車警察, 明明人在那邊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指揮疏導.卻反而在那邊賺業績.....剛好剛好...
舉發違規哪裡機車??違規就告發,總是強調業績意思好像警察告發違規是錯的。荷包失血才是最有用的警告標誌標線號誌都設置的好好的警察其實根本沒有必要在路中指揮再者沒有處罰,下次駕駛人還是會一樣違規,不會改善。警察不是萬能,一根指揮棒一副哨子就呼風喚雨??路口不是有了警察就會保證順暢。號誌標誌標線不看,高興走自己的,誰來指揮都一樣。
x9300019 wrote:舉發違規哪裡機車?...(恕刪) 照你的說法。所以下班時間指揮交通的警察都傻了?要舉發架臺攝影機還不用給薪水,要一個人拿著站那邊是什麼梗?如果真的非人不可,請工讀生站那就好,不是嗎?對了,樓歪了。
march6047 wrote:這倒是新知識,哪裡知道的? 台北市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常見問答監視器影像可以用來舉發交通違規嗎?原則禁止,但若交通事故肇事責任分析,除借助影像釐清兩造相關責任時,可例外作為告發交通違規之佐證,不以舉發交通違規為主要目的。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69589679&ctNode=67726&mp=1080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