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hs wrote:請求 損害恢復原狀...(恕刪) 如 3 樓所說, 請求恢復原狀, 不要請求賠償金額,這是勝訴的案例:http://www.autoth.com/forums/printthread.php?t=29691&pp=40
言不及義 wrote:法院實務上出廠 5 年以上的車它的剩餘價值就是新車價的 1/10.甚至更低 想請問一下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如果我今天去撞一台停在路邊2009 12月出廠的bmw318,把他撞爛,剩餘價值就是不到20萬,最多也只要賠十幾萬是這個意思嗎??真是這樣,只要撞到出場超過5年的超跑就不用怕了..真的撞到爛,直接上法院了不起賠1.2百萬,划得來!!
簡單一句話~把我車子回覆到原貌就好~我管你賠多少~我又花不到,畢竟肇事著又不是我~錯也是後車~如果保險公司賠不夠~剩下的請後車車主自行負擔...我是過來人在199n年的時候`~我們家的車是一台親戚轉手的老爺車,賓士W116~1979年出廠~在省道上停紅綠燈也是被後車追撞~登殼破損~板金凹陷,原本對方保險公司也是說你車子有年紀了~賠不到相對金額...但我老爹只丟了一句話~把我車子回覆到原貌就好~我不要求你陪我精神補貼費~到最後也是沒花半毛錢車子就以完整的樣式簽回到家.(聽說修了20多萬)...~給版主參考囉~
ryu1228 wrote:其實角色對調 , 自己就覺得合不合理囉 !...(恕刪) 笑死人如果是你被撞,你覺得合不合理?5年以上的車被撞就是活該?以後我買一台五千元的車,在路上看到你5年以上的車,就用力撞上去就對了,反正也不用賠?
本身經歷~兩台都超過18年的車擦撞~都有第3責任險~不知道是不是金額不多~有互賠~各賠50趴.....不過車廠在連絡保險公司時有提到車齡過高這件事........但車廠的老闆說車主很顧車~請理賠員過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