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求解~發生車禍對方事後避不見面有解嗎?


tsai5059999 wrote:
鑑定出來了就提告 ...(恕刪)


哈~這跟開賓士車沒關係啦
基本上我朋友講難聽點就是個生活白癡

我自己則是有爬文看過一些要注意的有跟他說
但還是忍不住發了這篇,希望大家可以幫忙一下

感激不盡~

castle0531 wrote:
除非有辦法證明其價...(恕刪)


朋友對這台車也算是因為有感情吧

當下被撞擊驚魂未定
我們是請他當下別做任何決定

但也有提醒他車身基本上有變形了
修好也不安心
他自己應該也知道


sanfel wrote:
因為我就曾聽過修車廠員工私底下教客戶奧步
拖過兩年就好了...
拖過兩年就好了...
拖過兩年就好了...
因為民事請求權為兩年...(恕刪)



有這麼一回事!!!

也太誇張了吧

感謝提醒這非常有用的資訊

fortis0706 wrote:
若對方避不見面,就...(恕刪)


感謝提供寶貴的意見~

經過此事之後,相信保險也不會再省了

K4481 wrote:
開完庭 我只跟他說 當初叫你賠錢也不過1萬5 現在你連工作賠上 值得嗎...(恕刪)


非常不值啊!
希望我朋友也可以硬起來

話說昨天聯絡警方那邊,得到的是承辦員警休假...不知道會不會主動打來了

hevalence wrote:
這就是法律...(恕刪)


感謝寶貴意見~

但看到最後一句,突然有種絕望的感覺

咖啡黑元素 wrote:
可以先去調解委員會...(恕刪)


好的,感謝提供資訊

幽靈見習生 wrote:
不過要走到法官那,時間會很久...(恕刪)


時間很久已經做好心理建設了

slowing2 wrote:
所以6個月內提告是最後期限...(恕刪)


感謝提醒這有用的資訊!

看來也只能先找當時的警察了
只是警察昨天休假了
小弟我目前也遇到類似的狀況,對方的肇事責任是100%,但是卻不肯承認也避不接電話,所以就直接走調解,調解不成就直接送法院。

因為新品換舊品有折舊的問題,所以在估價的時候,能夠單純用修復的部分,儘量用修復去報價,而且有時候用修復,反而會比換新品還要貴,因為貴在工資。

而必須換新品的部分,在細項拿出來看看,其中一定有很大的比例是"工資",然後把"舊品換新品"的項目"拉出來"。

接著,將來在調解會或法庭上,一定要提出下列主張:

1.可修復的零配件,非新品換舊品,故無折舊計算之適用。
2.車廠施工之"工資",不應列入折舊之計算。
3.舊品換新品的零配件,願意以公式計算折舊。

在調解會和法庭上,說法非常重要,一樣的事件,說法不同,判決也大不同。

相信這樣應該可以爭取到最多的賠償金額,如果最後法院判決了,對方還是不理會,就拿法院判決書去申請強制執行,扣押對方的財產。

等到賠償金拿到之後,想怎麼修車,或是買新車,就隨便你們了。

※P.S.如果肇事駕駛非車主,車主也要負連帶責任,也要出席調解會,除非他有委託書,所以即使肇事駕駛底下無資產,至少還能扣押他們的生財工具─小貨車...。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