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樓上還有人說就算你開150,200也不能佔用內線車道這種說法就很典型明明開到150,200都已經違法了還在吵內線車道佔用問題,就像是一個殺人犯把一個女生殺了還在跟檢察官灰說我沒有性騷擾那個女生鬼打牆的搞錯重點不過我要說的這是不成文的陋習你接不接受這種陋習後果都得自付我只能說台灣人的法律觀念還是落後到不行呢
基本上我開在國道三,時速沒有一直維持在115以上,我都不好意思一直開在內側車道,因為現在有太多的車子性能比小弟的CAMRY還會跑;反觀很多人不是愛當路隊長,要不就是門神,台灣大部分駕駛頂多就等待超車路隊長,你開時速105在國道三,相對外人而言簡直就是龜速車,這就是自覺的問題,不要碰到壞人閃你燈,你還在這邊想取暖!
有時候設身處地為他人想一下,這個問題就沒這麼難解實例:昨天收假北上,在國3中南部段,車少我一路表速119km/hr開在中線,偶爾用內線超越前方龜車,然後就切回中線不知道哪來的白色森林人,他老兄也一路119km/hr開在內線他就開在我左前方約一個車身,哥倆好的一路119km/hr有時候他因前方慢車降速,我超前之後,他又隨即中線超車又加速回到我"左前方"這不是很尷尬嗎?他後面的來車要超車,只好連切兩道去外線有時候我就乾脆大腳130讓後車從中線超他車對啦,你保持最高速度沒錯但是,讓出超車道很難嗎?你可以跟在我後面繼續119,或者跑到我前面,我慢下來再加速維持119也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