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資料庫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1項第十二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有錯的話還請更正...
NEWONE1688 wrote:可以順便請問各位超速...(恕刪) 120內指的是錶速還是GPS時速? 錶速會比較快樂我有裝抬頭顯示器,從電腦訊號讀出的時速跟GPS很接近我在北二高GPS導航119公里定速..遇到固定照相都沒被閃過..國道現在擺攤三角架沒以前這麼多了,且很多固定式都是假木箱
以我的經驗,固定式的較少被拍,只有恍神的時候被照過幾次,最怕的還是移動式的,我是覺得頭份到泰安收費站之間常常都有,其中有幾次被拍到,有次還罰到6500元,之後開這段常常吃10顆airwaves下眼皮擦白花油睜大眼睛看"紅藍燈標誌"......但真的還是有很多假的"紅藍燈標誌"......
jerryang wrote:120內指的是錶速還...(恕刪) 有時候也很奈悶, 到底移動式取締有沒有跟GPS一樣準,不然GPS顯示119, 車速錶都已經到125了, 感覺很危險.最後以防萬一都只好以車速錶來抓安全值比較保險.現在移動式好像已經很少把三角架架在車外了, 大部分都躲在警車內偷照, 吃過不少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