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和置頂的版主遭遇剛好相反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991632他撞的Lexus車主可是非原廠不修耶!只是差在該樓主沒有保險~
danyshih wrote:這怎麼和置頂的版主遭遇剛好相反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991632他撞的Lexus車主可是非原廠不修耶!只是差在該樓主沒有保險~ 沒保險、沒後台基本上等著被宰對方先辦出險讓自己的保險公司代墊,然後由保險公司去找對方所討修車費變成一般小老百姓對抗保險公司什麼都要自己親自去跑(調解、喊價...等)總之第三責任險必買
對方保險員說的沒錯, 上法院你應該也討不到更多的賠償不過全原廠件修要40萬, 超過殘值保險公司不願意全賠那退幾步頂多也只會退到殘值的金額35萬, 怎麼會被保險公司砍到28萬?這一點你應該堅持的建議找對方的保險員到車廠一起協商一項一項看, 從40萬逐條劃, 劃到35萬為止
法律保護肇事者阿,殘值≠市價我之前車禍也是這樣6年G4市價還有25-28K左右,保險說殘值最多剩下18K車損部分最多最多就是賠到18K整個無言到,整個前面內縮爛掉修起來至少25K跑不掉(含車架)感覺老車被撞就是活該= =
以保險角度來看,如果殘值金額是35萬,那維修金額是打8折沒錯,要實拿35萬,就是報廢,要修就是打8折,這是保險業的潛規則,因為就像某大說,拆零件還能貼點回來,所以保險業等於也只付了8成的金額,沒傷到大梁,建議修一修轉手,因為就算事故車,2手價打折下來,可能比報廢價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