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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解決,版主有看到看能否幫刪文


我覺得只能試試但別抱太大希望

如果真照你所說.那當初的警察跟當事人應該有法律上的問題 (偽證?)

而且事隔那麼久.相關證據大概都沒了

翻盤的機會渺茫...
185-4肇逃
致人死傷是要件,對方當然有傷才行
且行為人還非以故意行為為要件

就是車禍中即使是對方的錯
覺得自己沒事放過對方
走人
對方受傷報警

就是成立肇逃

當初沒報案等警察
也沒當場私下和解留證據

直接走人就輸了

wwwiori wrote:
事情在101年8月,...(恕刪)


大大
靠這行吃飯,相關法令一定要清楚
就算當下沒有很清楚
有人和你發生事故,不管責任在不在你
留下來處理才是對的

這件事情我先假設和你無關,是對方自摔後車才撞到你
當下你離開了,但對方或是其他人一口咬定你肇逃
後續你就要花很多時間來處理這件事情
若你當下還在現場
協助處理事故,叫救護車、叫警察、指揮交通...
也許當下你花費3小時,也遠比你事後再來處理這些狀況簡單多了

至於如何處理現在這件事情,就照你知道的方法先走吧
記得可以去找法扶,那邊的相關人員比較專業
能提供給你的幫助可以更多
上網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全國各地都有分會可以去諮詢
你一定是看太多中天新聞了
竟然會相信警察是好人
01雖然是個資訊豐富的網站,但比較專業性的問題,說實話,還是建議您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比較好。

關於法律諮詢有很多管道,如果預算不是問題,您可以自己找律師諮詢;如果手頭不是那麼寬裕的話,您可以上法務部網站,查詢各縣市的免費法律諮詢資源,或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政黨立委辦公室等協助,我相信可以得到比在這裡詢問更有幫助的答覆。
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致人死亡逃逸者,吊銷駕駛人駕駛執照,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為什麼說要吊銷三年?
肇事逃逸 是犯罪事實 你也認罪了
面對違法行為 違法者 多的是藉口、理由

如果對方沒報警 你可能也僥倖逃掉了
對方報警了 警察找上你
因為你有和解 肇事逃逸才會輕判才有緩刑的結果

吊銷駕照是罰則 是你必須接受的處罰
事後再說駕照對你多重要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一堆濫情又理盲的支持建議者 這社會永遠不會變得更好
你被人民保母耍了

完全乖乖相信賊頭的話
吃虧的是自己
奇怪
為什麼是三年??
記得前年有朋友也是一樣肇事逃逸
好像只有一年
去年已經重新考照.....
法律是保護了解法律的人...

所以真的建議原PO先去請教懂得法律的人...

看看事情是否還有挽救的方法...

..加油!

這裡是簽名檔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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