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份老街 wrote:如果真的是反貪腐的話現在那些人應該再出來一次呀,現在比當時還貪腐...(恕刪) 有嗎?現在政府很清廉咧,沒有任何貪污咧(經過台北地院認證的),吏治清明是史上之最,不要再亂污蔑了...
館妹我最大 wrote:我走的路段原本五張兩百現在要260 對的,你講到重點了~其實就是拿中程用路人的錢去補貼那2okm不用錢的人!長程也沒差多少。一貫的政府的政策,大角得罪不了,又不能得罪下層民眾,只好犧牲中產階級。
說不定可以,加個時間計算,譬如A到B 100公里 假設要1個小時才能開到乘個安全係數,只要1小時20分鐘沒有下交流道,就收個車隊長稅!這樣整體的平均速度就會上升了!當然以上純屬玩笑話,短程使用者還是希望減少對於高速公路的依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