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chiu wrote:
強制險只要賠對方死殘150萬,醫療20萬內,實支實付,沒含對方車.
現人心不古,動不動都是獅子大開口.
不然就以刑逼民.(過失傷害)..這種案例,在01約每週皆上演..
要開車,就要買足額的第三人責任險(一人就可賠至1000萬),不然出了事,真的有得受的..
我的網站有一堆車險的資料,大家可參考
www.inshop.com.tw
強制險只要有含財損 就可以陪對方的車啦
金額也是隨投保金額改變的 不過已連強制險大概約3000左右
所以囉下次投保記得加保囉
其實那種案件都會在打回來調解 然後不成才繼續 走法院啦
就花的時間多粉煩
我之前的經驗是 刑事跟民事一起談 反正我們是正當人一般判例時間都不重
所以表現誠意粉重要 比如有無關心對方或是主動談和解 都會影響法官量刑
我之前有遇到獅子 大開口 價位超不合理
所以我決定被關 不過法官最後要求雙方再談和解 最後以保險合理賠償收場
因為一般來講沒有送醫院或是受傷件血而去要求判刑就是要逼你吐錢出來 敲竹槓
在一般合理範圍我們當然會願意和解
可是往往雙方認知差異粉大 所以囉當最後出現一番兩瞪眼的狀況
往往對方也佔不到太大便宜 最後往往都會在保險理賠可負擔的狀況之下結束
不過時間真的是有夠久
希望事情快落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