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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給這般惡劣的駕駛人一個教訓?

我覺得這種人,你可以到他車頭,給他照相,
然後,確定讓她知道(發現)你在照相,
他如果叫你或問你,都不理他,走人....
給他心理有個擔心,就是不錯的教訓了...
這是在台北的狀況
小弟所在的苗栗 頭份 竹南地區
併排停車都是合理化的 紅綠燈頂多算是路上的裝飾
警察呢? 只騎著機車在路上逛 沒帶安全帽的台客完全都不予理會
經過路口為了不被突如其來的阿婆撞到的話你自己要特別注意
台灣的交通喔 你不撞人還要注意別被人撞
一樣米養百樣人 在台北這種惡劣的行為可能還是少數
但是在一個地區習慣本來就惡劣的地方 您只能自求多福嘍
唉~~ 真是消極啊~ = =
Octanol wrote:
贊成!他車上載著幾個...(恕刪)


整老弱婦孺?不好哦,
想一想如果這女人是你老婆或老媽,你會如何?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20幾歲時也血氣方剛,坐上車後也一副我最大的樣子,
到35歲前總共出了二次嚴重的車禍(車子都全毀,人沒怎樣),
現在36歲且有三個小孩,
所以坐上車我都想,慢一點沒關係,反正一定會到目 的地。
遇到這個我也是很生氣啊~
因為是貪圖自己方便,不管別人!
但是呢?你的照片拍這樣很難看出他到底錯在哪裡說.
要不然就動態錄影或是打電話到警廣
台北總台
 地 址:(100)台北市廣州街17號 
 總 機:(02) 2388-8099
 新聞課:(02) 2388-7966
 交通台:(02) 2388-0066
 提供路況電話:(080) 000-123
~請附近警察過去處理~
打電話檢舉囉!..
人:某某車~車牌
事:並排停車、外加講電話
時:下午幾點幾分
地:在什麼路、啥路口
物:檔到後面的交通、造成賭車!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cguitar wrote:
我覺得這種人,你可以...(恕刪)


我不懂耶,

都已經可以下車拍照,

為什麼不要下車敲那個女的的玻璃 跟她講 這樣停後面的車沒辦法過,

勸導不成 在拍照嘛~~

看了那麼多篇回復....為什麼每個人都要拍照拍照,

給人家一個機會 加以勸導 不是很好嗎?

難道 你們都沒有人生地不熟 陸搞不清楚的時候嗎??

Kekelala wrote:
我不懂耶,都已經可以...(恕刪)


我有跟這種人講過(她剛好沒關窗),

結果.......糟他白眼 + 一副擺爛的臉....

哇咧...她會這樣停就擺明了......怎樣?咬我啊!

唉....話不投機,半句都嫌多....

只好~~拍照留念囉....
為什麼要算了
按喇叭都聽不到的
帶著小孩學壞

"沒關西拉 可以拉 一下而以拉 大家不是也都這樣"


一個人自私要其他人受罪
舉發+1
Kekelala wrote:
我不懂耶,都已經可以...(恕刪)


愈是人生地不熟
我愈不敢當路霸

路邊停車格要停前還得先考慮是不是會擋到人家的店面
被敲玻璃放氣就慘了
SonyEricsson T630/K800i iAUDIO U3 HP iPAQ 4700 Dahon MU SL ^_^
不可以婦人之仁,應該舉發,否則社會秩序會亂掉.
這種婦女+小孩的組合小弟看太多了
小弟因為執業的關係 有時候要去督導"路暢勤務"
而這種勤務只有在特定路段才會有
尤其是重要的幹道上與畫有停車格的路段
每當中午與下午吃飯時間 就是這種組合出現的時段
無非是媽媽買飯拉~OL買點心 通常都會遇到這種婦女開著粉色系小車的情形
我處理的方法
1.鳴警笛,一直到他離開為止,通常都會離開(約9成)
當然也愈過不理我的媽媽(重點是他的小孩很天真的一直跟我揮手...基於禮貌我也跟他揮手..)
我只好下車跟他用"勸導"的,(通常都是一個人在店裡買東西,另一個人在車上等),請他附近繞一下
再過來接人.畢竟一條路一線或者兩線而已,並排停車會造成車道減縮,
不少機車騎士因此被後方來車擦撞 或者自己的車子屁股被擦撞
另外 我最討厭軍人開著"軍"xxx牌的大卡車.旁若無人的並排買東西,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以為我不會開他單子,每次都叫學長~~學長~~.......不開走就是紅單,一視同仁
2.程序上,在告發之前.本來就需要鳴警笛,只不過實務上通常都省略(因為這樣開不到單)
在有"業績"壓力的情況下,如果人不在車上,就會夾一張白色的"逕行舉發"單,然後有照相存證
(相片的範圍包含車頭與路旁紅線,如果是逆向停車告發,就會照到對向車道)
紅色的就是"攔舉" 通常都是闖紅燈這種人在車上的情形,這種單據無法"取消"
本人因為沒有業績上的壓力,所以都是以驅離取代告發,畢竟婦女載著小孩買東西,看醫生
附近又不好停車,(而且說實在,總感覺女性開車比較隨性,想彎就彎,想停就停)
某些程度上的通融,勸導離開,也是可以達到目的,比較合乎最小侵害原則

PS畢竟這也不是什麼滔天大罪,但是違反交通安全就是不對,我會選擇殺傷力最低
的方法達到目標,但是這也僅是本人的做法,給大家參考一下

另外樓主的照片因為範圍太小,而且不是由警察拍攝的照片,我不清楚他的效力
他也可以辯解說他的車子正在行駛或者前面的車子擋住,芭拉巴拉~~太多理由可以辯解了
我建議下次就一直叭他,直到他離開為止,畢竟這是大家的馬路,不是自己的私心可以佔有的
ENTER鍵就是我的快門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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