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應該會這樣判
對方闖紅燈...主因
你父親應注意而未注意...次因
如果修車
你們修5萬
對方修2萬
假設肇事責任七三分
2萬乘三成 你們賠對方修車6000
5萬乘七成 對方賠你們修車3萬5
但對方受重傷
會以刑逼民
會要你們賠個五十萬一百萬
你們不要的話
就是拿錢去繳給政府買過失傷害前科
要的話就是和解給對方五十萬一百萬
你說
有沒有搞錯阿
對方闖紅燈來撞我們耶
沒有搞錯
在台灣
就是這樣
你等著看吧
看看劇本會不會這樣走下去...
當然希望你父親是完全無肇事責任啦
畢竟是對方闖紅燈(但機率很小 不要抱太大希望)
沒錯有99%的機率是照這個腳本走,因為我超有經驗
不過即使初判表判你老爸完全無肇事責任
到時候調解不成到了法院,法官很多也是先考慮"情"
會判你老爸賠錢以及過失傷害,到時候不滿意你就一直上訴
搞得自己花的錢比要賠對方的錢還要多
到目前把人撞傷或撞死不用賠錢的,新聞好像只報過2次
會不會遇到這種真正主持公道的法官,就真的看運氣了
以我車禍三次的經驗來說,出車禍不管怎麼樣反正你就是要受傷就是了
筆錄做完當天一定要去醫院驗傷,去醫院只要跟醫生說你是車禍要驗傷請保險,
大部分的醫師都會配合你寫醫師證明,多半都會"依照你的意思寫",
否則調解時對方都會威脅你要告你過失傷害(即使你責任是0)
如果你很在乎這個前科的話,又不想跑法院這個程序(贏/輸不一定,這就是鬼島的法官),
你勢必要花很多錢與對方和解,到時候一定會不服氣連半夜睡覺都會夢到拿刀砍對方
所以有驗傷證明你才有辦法跟對方談價格,否則一定會被吃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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