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佔用內線車道之定義?

小弟見解~~~

只要您行車時速達最高速限110KM,110~120微罪不罰是緩衝空間,所以最好約115,確保時速表誤差排除;就可以合法行駛最內側車道,其他還想超您車的車主基本上應該已是超速,您可以繼續行駛不需理會他的逼車或閃燈等行為,但如果您時速未達最高速限,您就構成〝占用〞!請讓出車道!

就駕駛道德觀來說,內線車道應淨空給超車車主使用,並且超完一輛車就得回到原車道!這樣能保持高速公路行車順暢!大家上路愉快~~

但是~~~~我們開車的地方是台灣,車子時常多到兩線道不敷使用,所以~~~法條,道德觀,記在心中,見機行事開車不毛燥,互相禮讓安全回家就好~~~~~
從隔壁吵到這裡

通通不要吵了 為什麼要po靈異影片

根本沒有法拉利阿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joe2892173 wrote:
所以只要保持相當的速度(如110公里以上)還是可以行使於內側車道 不是嗎?...(恕刪)

正確
其實我覺得會佔用的應該不會上來01...
在這邊吵這個沒意義啦~
如果都是限速100跑100~110我覺得那就還好, 只要碰到有人要超車讓一下就好了...
我國慶日那天在二高土城那段碰到一台Premio內線道開80...按喇叭也沒用啦~~~
只好切去中外線跟跑的都比較快的遊覽車跟拖板車一起超那台龜車
重點是切過去發現一個看起來差不多中年的女的邊開車邊講電話還不易樂乎勒...
他們根本不會管你限速, 超車道...
台灣立法單位素質差
執法單位素質更差
上樑不正下樑歪
要人民的習慣變好有可能嗎?
沒錯也!真的會佔用的不會上來01討論吧!常常遇到龜車邊開八九十邊講電話(在內側)閃燈不理,叭他不鳥,你能奈他何,只能從中線超了,不然還真的給他撞下去嗎?開窗戶瞪他,他還回瞪你呢!我覺得內側車道開最高速限行駛,應該沒啥爭議吧,速限100,我通常都開110(gps時速)若真的有人要超車,想必他也是超速了吧,不過我還是會讓開就是了,台灣開車隨機應變吧!人民道德觀不提升,說再多也是紙上談兵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
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坡之下坡路段,除
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
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法律是允許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
其實我覺得台灣法規上規定多少有一些矛盾,或許是混合多國的規範導致的。

例如,國道一號內湖路段,明明只有兩線車道可供正常行駛(外加一線外側路肩),還硬要將最內側車道定義為超車專用道,也就是除非要超車才能占用行駛。但是卻又因為車道數不足,為了紓解車流,卻又同意將路肩車道於白天特定上下班尖峰時段時,臨時開放合法行駛。

以上兩個規定不是很矛盾?
1. 如果已經知道車道數不夠導致不足以紓解尖峰時段車流的結果,就應該優先以開放並允許內側車道於尖峰時段可以正常占用行駛為優先作為規劃,而非只有超車才可以使用。

2. 現行規定於固定時段開放路肩行駛,導致於該路段臨時需要路肩停車之車輛,陷於被追撞的危險中。

總之,上述路段之規劃比較合理安全的方式,反而是應該將路肩功能全全保留(絕對要保留其提供24小時全天候緊急時使用),同時以開放(特定時段,如上下班時段) 內側車道得正常行駛方式,才是正途也 Make Sense。

joe2892173 wrote:
常看op 行車記錄...(恕刪)


1。龜速 
在內車道車速100公里以下

2。占用內側車道 (這法條沒訂的很細 都是各自的主觀想法) 

前方或近距離內無車時 你後方有車時 
就要轉入中線(讓他超你車就對了 不然你就要加速別擋他路)

前方有車時 不受龜速的部分限制 
因為是前方車輛問題 要快 快不了
===============================
1.二線道走內側的小型車是完全合法的
A:
排氣量
1000cc 以下的小型車 只能開外線
1000cc 以上小型車的才能開進內線(超車道)

2.三線道以上因為依法 未完全禁止行駛於內側車道(大型車除外)
所以只要保持相當的速度(如110公里以上)還是可以行使於內側車道 不是嗎?
A:100公里UP (1000cc以上的小型車)

3.假設車多的情況下 (目視 車道都有車流) 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只要你低於90公里就算龜速.違規???
A:不算 沒違規 
車流量無論多寡 你前方近距離內(安全距離)有車 你不算龜速
太近 未保持安全距離
前方長距離內無車輛 你是龜速

4.假設車少的情況下(目視 只有兩台車) 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保持相當的速度(如110公里以上)
所以他還是佔用內線車道?
A:
這部分法條只說 車道是超車道 給你超車用的
1。如果你持續高速一直超中線的車呢?(先不管超速)


5.行車記錄器畫面的 通常為1~3分鐘左右的畫面
請問 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多久才算
a:這部分 法條沒訂
(大概的意思是 你超車玩 沒轉回中線 就是占用 )
對對對
是合法
但你只看你要的
不講道德
請看
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
上之小型車可行駛於中內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
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都說暫時利用內側超車
你是不懂啥叫作暫時嗎??
要回國小問你的國文老師嗎??
今天大家會生氣是因為本來就太多不是開110公力在外側
但你們就愛拿開110公里可以開在外側
那也規定只能暫時開在外側超車
請勿占用
那為啥不說這點
用用腦袋吧
今天不是說不行
而是大家禮讓一下
交通會更好
我愛呆丸
但中華名國我不愛
  • 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