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age164 wrote:另外一個想法因為我也...(恕刪) 當然,能賺錢對大家都好啦!只不過哪天如果剛好家門口某人心臟病發,路邊巷弄的又違規停車十多台,救護車進不來或出不去。看誰比較在乎這能夠爭取的1秒鐘。這個例子並不極端!最近新聞上報了不少這樣病逝的人。若是我舉的例子不正確,那違規停車的罰則是該修掉了。
我倒不覺得程序上的錯誤是什麼問題,而且這不是不處理的理由個人的經驗是這種事情警察到場如果未妥善處理,建議直接 email 各地方政府首長信箱(縣市長),再不行直接丟行政院長信箱,這種東西一般都會有記錄,各首長也很重視這種陳情案件,一定會交辦並作後續追踪,效果最顯著,如果該位員警到場後只追問誰報的警而不處理違停,有 dv 的話錄起來交給水果日報,保證貴住戶週邊以後取諦雷厲風行,水果日報也樂得撿新聞也許有的人會說什麼警察難作人如何如何,然後講一些什麼規定之類的理由,但是也許小弟的觀點比較”硬”,當警察這就是你的工作,如果覺得為難,可以轉行不要領這個薪水,假如人人都可以有理由,那不就什麼都不用作了??
我們家住逢甲大學附近~~~像最近過年間人潮超多的車子就直接停在你家的大門口照成相當大的不便請對方來移車對方還嗆聲說這是你的土地喔~~借停一下會怎樣~~但對方有無考慮過如車子是停你家的門口你要出門車子無法出去的感受呢~~~本也想請警察來處理~~但以失望多次了~~前天我們鄰居的車庫前停了一台車子(在黃線上)也無法出來請警方來處理因對方未留電話警局遲了30分才來處理來的時候也是問誰報案的才緩緩處理~~~失望~~真想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雖然你們是來逛街的~~~但也不要照成別人的不便呢~~且還大小聲的呢~~
小弟我也打過一次是跟在路上看見前面車牌號碼有人用膠布自己改號碼一次是路邊併排停車看不過去110打過去.態度很好.也沒跟我要資料啊其實說真的.那個亂象真的是讓人很氣警察又不是司法機關.說你今天告了我才審理.不告就不審理警察是行政機關啊.是要採主動作為才對.什麼叫民眾報案才處理???根本是顛倒是非.找理由把事情往外推.好像不報案是民眾自己不對一樣難道民眾不報案.違法自動變成合法嘛???莫名其妙明明是警察機關不主動當壞人.只想當好人
paul168168 wrote:但警察來處理後,竟然電話回報我該處未畫紅線,他們無法處理,...(恕刪) 記得以前有則新聞,就是車主在路口十公尺內但沒有畫紅線處停車,結果被警察開單,車主上訴,警察就搬路口十公尺處不可停車的交通規則出來,我只能說警察辦案真是自由心證啊!
趁機會問一個問題..有幾次因為附近的人違規停車 或 是其他治安問題報案的時候,都被要求說明"門牌號碼"或"詳細地址"..可是問題是 有些地方沒有門牌號碼阿!例如: 我上次在和平東路,師大大門附近 看到一台車車窗沒關(是完全沒關),裡面又沒人,當天又在下大雨。我想說 請警察幫忙處理,就撥電話給112結果警察一直盧我叫我跟他說門牌號碼,問題是:車子就在師大門口圍牆旁邊的停車格裡,那裡來的門牌號碼阿?!我就跟他說是師大門口出來左手邊的那一排停車格..還跟他說了車牌,結果他的語氣還很差,說一定要有詳細地址才可以...後來我就說:隨便你啦 好心沒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