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e wrote:
如果可證明對方於晚上...(恕刪)
小弟提供一點小經驗, 因為有次下大雨, 被不開車燈穿深藍色雨衣的老先生 A 到, 可是我也在行進間, 所以問過唸法律的朋友, 因為車禍一定是各執一詞, 車有在動, 就很難完全無責任. 但...
對方是機車, 我們是汽車, 一般車禍, 開車的不會有事, 所以機車再怎麼錯, 就是民事責任, 賠錢了事.
可是機車騎車若有受傷, 那開車的就倒楣了, 因為完全無責任不容易舉證, 但是一旦有責任, 除了民事, 還有刑事.
而刑事責任, 就是可能會有前科的.. @_@
所以和小車互 A, 還是透過保險公司處理最好, 賠完後再簽個雙方放棄民刑事責任的和解書.
和解書一定要簽, 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