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您心態與觀念上都大大...(恕刪) 關念錯誤??那全世界的國家駕駛關念都錯誤了??到底是誰錯!!你這種阻礙國家進步的人...你可以去國外說他們的駕駛關念都錯了..看你會不會被打腫臉!!我說過了..你的最高速度誰判定的????不要再講你的車速錶了..你的車速錶有經過認證嗎?你的車速錶有跟人家比較過嗎??真的是差勁到極點..拿著雞毛當令箭!!高公局叫你去死你死不死??高公局承辦換了幾個你都依幾個的規定去做??你回文的文號呢??瞎掰我也會..真的是亂來...我們貼的都有文號正式公布?別隨便瞎掰幾句就說是高公局的規定...
Passenger wrote:關念錯誤??那全世界的國家駕駛關念都錯誤了??到底是誰錯!!你這種阻礙國家進步的人...你可以去國外說他們的駕駛關念都錯了..看你會不會被打腫臉!!......(恕刪) 有人提到先進國家的做法與法令,認為先進國家就是趨勢,就是有水準,就是有道德,反之,就是沒水準沒道德,台灣人為什麼辦不到?很理性的發言,先給個讚!我常常也認為為什麼歐美可以有合法賭場,台灣沒有?為什麼日本可以有合法A片,台灣沒有?為什麼先進國家可以有合法性工作者,台灣卻已經不開放?為什麼前面有人說其他國家後車開180km撞死前車開110卻無罪?台灣就有罪在此我特別說明一下我的看法因為國情實在大大不同,教育程度,汽車性能,馬路品質,人口密度,交通流量,地區地形,使用年限,氣候因素,種種條件都大不相同,並不是參考先進國家就可以決定法規,仍需要高公局的專業人員去分析判斷,然後制定最適合當地的法規絕對不可相提並論,謝謝提出討論,感恩已經有人向高公局查詢過,為何台灣不能像其他國家的法令一樣規定超車道僅供超車?高公局的回覆是,其立法旨意係考量目前高速公路多為單向三車道路段,且大部分時段車流量均非常大,若僅允許內側車道供超車使用,將使其餘二車道負荷加重,且使欲利用內側車道超車之車輛於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故為發揮道路使用之最大效益,爰訂定規定。"所以這也就是為何內車道除了超車的功能以外,仍保有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之功能。Passenger wrote:你回文的文號呢??瞎掰我也會..真的是亂來......(恕刪) 拒絕接受此正確合法事實,不願意更正本身錯誤資訊或是認為法令需要修改都沒有關係,但請務必要遵守法令,前方車輛若已達最高時速,切勿進行超車,除避免受罰也可提高用路人社會公共安全性,拒絕相信這是高公局的回覆,建議可自行向高公局查詢,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內有高速公路局詳細說明
sam0936 wrote:您心態與觀念上都大大...(恕刪) 看了這則高公局的回覆,無疑是更強化了我在第12樓所欲表示的意思,請大家遵守內側車道是超車道,超車後請駛回原車道的「大原則」,請勿凡事都將例外規定原則化,當愈來愈多的人把例外當原則的時候,就造成了現今內側車道幾乎已成慢車道代名詞的現象。每次開在高速公路上都會很感慨:同樣是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為何大客車駕駛多能遵守中線車道超車後就立刻駛回外側車道的規定,反而是知識教育水準理論上應該會比較高的小客車駕駛竟然不能遵守類似規定呢?另關於高公局回覆第四點謂:若後方車輛示意讓車,如前方車輛於時速依法下是不需讓車云云,我想高公局這點回覆在適法上,顯然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容的疑義的,退步而言,縱使前車自認已達速限,但既然後方車輛已示意超車,也煩請前車遵守法律規定的內側車道是超車道,超車完應駛回原車道的「大原則」,不要再執著於例外規定,在情況安全許可下,請將車輛駛出內側車道,發揮內側車道是超車道的功能,以増加高速公路的行車效率吧!
BennyLin185 wrote:奇怪!為何就是有人一...(恕刪) 是誰在斷章取義?你講了一大堆就只是為了解釋那句藍字嗎?其他的都不用看了嗎?行車於路上多保持著我讓你、你讓我的心態,為每個人創造更好的用路環境。
ShuanZun wrote:是誰在斷章取義?你講...(恕刪) 如果你真有這種禮讓的心態肚量的話,遇上你所謂的龜車(真有那麼慢的話)開在內側車道,你秉持著禮讓一下的精神,切到中線車道,也不需三五秒鐘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龜車,不是嗎?很多人對於什麼是"超"車、什麼是"讓"道的定義跟實際執行動作到底懂不懂啊?
BennyLin185 wrote:如果你真有這種禮讓的心態肚量的話,遇上你所謂的龜車(真有那麼慢的話)開在內側車道,你秉持著禮讓一下的精神,切到中線車道,也不需三五秒鐘自然而然就超越了龜車,不是嗎? 一般情況下是會切到中線超過去。但龜車偏偏要和中線並行或一前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