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到新聞而已, 100 萬交保, 這啥鳥檢察官, makiyo 才打人而已交保金就多少, 這酒駕還撞死人, 竟然只有 100 萬交保, 這叫社會正義? 爛透了, 如果說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那在台灣這道防線早就潰堤了.我支持酒駕罰鞭刑http://xa.yimg.com/kq/groups/3811169/1992326369/name/Singapore_Punishment.wmv
-趴熊- wrote:5/7應訊不到半小時...(恕刪) 不意外...媽媽從小就告訴我..通常有錢人做錯事...最後一定可以全身而退...會有事才怪...我早已長大許久了.....看了這麼多台灣社會上的大大小小事...也印證了許多的事件...印證了媽媽所說的話....通常有錢人做錯事...最後一定可以全身而退...會有事才怪...要怪就要怪為什麼爸媽沒有錢...自己也是...唉呀..我要翻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