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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怎麼會意義不大?關他個20年,這20年起碼不會有人給他撞死吧!
我建議政府強制提高酒品價格,那麼難喝又會害人的東西你想喝就應該要付多一點錢,不然你就不要喝。
我覺得還是有用處啦 ~

想想當初騎機車要戴安全帽 ... 大家連罰500都會怕 ... 還不是一樣都戴了(當然還是會有不守法)

現在若是罰金/刑責都能加重,還是會有一定的成效!但...不管怎樣罰還是會有不守法的...

這種不守法就算是勸導也不會有啥用了 ~ 人總是抱著僥倖的心態(一定不會是我被抓到啦!) ~

Before u achieve, u must believe.
太好了~下一次酒駕的人有放範本可以用了
我不知道喝酒不可以開車
最好是撞死~不然還要賠醫藥費
撞死人記者會要記的哭最好是下跪的那一種
在那錢給家屬就OK了
法官會看你怎麼有誠意認錯最高也不會判到那裡去
這是酒駕沒事的攻略方法~成功機率是99%
還有1%是你撞到法官所以沒救


走到地上去 wrote:
加重酒駕刑責 法界看...(恕刪)


我也覺得意義不大

直接判死刑比較快
勸導只對想聽的人有用 不想聽得只能電到他怕

對不顧他人生命的人友愛 等於讓無辜人民受傷害
如果只是加重罰金,加長刑期,那還真的是意義不大。
原本就好賭的人還是會想要賭賭看自己的運氣。
罰多罰少對被害者來說毫無幫助。

雖然被關在牢裡的人不會出來闖禍,表面上好像能減少肇事率,
但不見得沒有更多的人想跟命運賭一把,

再說,監獄也沒那麼多空房,
受刑人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

改酒駕上路無論肇事與否唯一死刑,好不好?
可以換來幾百年的太平,減少八成以上的交通事故。

也不妥,
改唯一死刑,雖然可以減少99%的酒駕行為,
但卻會造成酒駕肇事逃逸率變成100%,致死率也100%,
變成永遠抓不到酒駕的人。

鞭刑三鞭剛剛好...
立法委員們考慮一下吧。
那位郭律師現在可能剛好接到"酒駕"CASE,然後又剛好在為肇事者辯護當中吧~!
她說的雖然沒錯,但是那根本是個理想.....

仔細想想,如果任何事情都可以用勸導的! 然後人們都接受勸導而改過!!
那為什麼還要存在刑法!?

而且....如果照那位律師的說法,刑法應該要廢除! 而且還要扣立委們薪水!! 因為他們立了一部無從適用的法律!!

所以我認為,刑法不是"最後手段"!! 而是"必要手段"!!

酒駕就是該以"故意"論! 來加重刑責!! 而非用"過失"!

P.S 現在律師變很好考了! 每年都錄取上百人....
難怪會有些拐瓜劣棗出來講這種夢想中的夢話....

郭大律師.我跟您打個賭.如果酒駕致人於死就判死刑.酒駕情況沒有減少的話.我切腹.否則您切腹.您敢嗎?

lin740619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人聽過闖...(恕刪)


想也知道這結果一定是律師的指導,等律師他家有人被酒駕撞死了,請這位律師要好好勸導對方以後不要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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