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sehead wrote:這個就是台灣法律的漏洞撞傷人醫藥費很龐大 正常人沒辦法付撞死人賠的錢少 只需關一下罷了一般情形下很多人寧可選擇撞死人 在不考慮良心不安的前提之下的確直接撞死比較划算Welcome to 呆完
國父孫女因在後座沒用安全帶致死,馬上立法實施後座要繫安全帶,這種立法效率怎麼在酒駕肇事上看不到啊,都沒人出來說句話嗎?現在是怎樣! 是這些官員利委自己就是會酒駕嗎? 還是你們家人都不會遇到嗎? 不然怎麼都無感啊!!! PS.謝謝指正,是孫女不是女兒。(老了記性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