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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tracerken.tw wrote:
只要酒駕就以蓄意殺人 謀殺 之類的罪名起訴

撞到人就殺人未遂起訴

撞死人就當殺人起訴

...(恕刪)



+1....我贊成
唯一死刑這是最好~
151515
台灣的監獄要在多個10間,然後還要再辦理至少幾千人次的獄警特考

a25156 wrote:
唯一死刑這是最好~1...(恕刪)


萬一兩手一攤說我就是沒錢不然你想怎樣怎麼辦!

當然死刑+1
---------------


立委修法很多都怕罰到自己

目前看來比較有機會通過的是酒精超過標準先關七天
不得易科罰金

其他都會被一些恐龍法官說不符比例原則打槍

我支持酒駕必用重典

要我說超過標準先關一個月
罰金另外罰50萬
同車乘客連坐相同關一個月和罰50萬....

以上我還是覺得太輕了
確切執行取締酒駕就可以了.

台灣警察省錢, 都用鼻子聞的, 但是應該很不準.
只要像國外那樣每一個都吹, 超標就罰錢, 不用多久大家就不敢酒駕了.
TC
不用罰錢..(有人不怕罰錢)
凡是酒駕被抓就直接關入不見天日的獨居房一個月
沒有陽光沒有同伴、伸手不見五指、又是一個人的狹暗空間
一天只可以開天窗十分鐘見見陽光 (避免眼睛長期處於黑暗壞掉)
在那鬼地方待一個月精神不錯亂也難

酒駕肇事者似情況嚴重性
取決於關多久

tracerken.tw wrote:
只要酒駕就以蓄意殺人...(恕刪)

+1
若比照預謀殺人.絕對有效~
可惡本來就是預謀殺人
政府早已明文規定"禁止酒駕",若駕駛人喝完酒(包刮吃X肉爐,薑X鴨...也算)執意駕駛汽機車者,無論是否有肇事,全都以" 蓄意謀殺"的刑責論處,另外,若有發生交通事故時,肇事者與其家屬必須負擔受害者一家生計,直到"受害者"老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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