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為你好,為社會好...一堆冠冕堂皇的話安全帽,安全帶,這些都是惡法大家要是喜歡那立一條社會法,為了保護人民安全晚上12點過後沒有特別原因不准出門就是宵禁拉,不是更安全酒駕夜駕會減少,特種營業也減低,飆車.....幫助太大了過兩天來去找本區立委,建議他去提案這樣大家都高興了
小弟淺見...假如您是"駕駛"後座是老婆或小孩或是友人!未繫上安全帶!遭遇事故而死亡!這樣難道不算"因事故而造成他人死亡"嗎?所以當然是罰"駕駛",因為車禍的主要原因來自於"駕駛"除非你認為後座乘客的命算你的...才購成"自殺"這種討論的範疇!有錯歡迎指正!
bluesystem wrote:世界上的先進國家, 都有行車(很多國家早就規定後座乘客也要)繫安全帶的法規.所以這些國家的政府跟過通法規的民意代表全部都腦殘了? 還是他們不重視人權? 美國從教育開始就知道行人最大,台灣呢?!不要學都只有學到皮而已繫安全帶這條法規很好,但是這只是治標不是治本努力解決交通亂象才是根本政府不要只是會欺負善良老百姓而已~要學先進國家嗎??那就開放槍枝吧!!
有大大提到宵禁問題,說實話,我還真希望有人提,因為我12點過後從來不出門,但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我也很清楚,有很多人工作是在半夜,宵禁了,就很多人會失業,我們很嚴肅的討論這個問題,相較於幾萬甚至幾十萬人失業,要實施宵禁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但是繫安全帶是一種對他人或自己都好的措施,不覺得有什麼好反對。PS:為什麼實施這種措施是欺負善良老百姓呢?別提美國人,你不是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