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yehxp wrote:
該賠就賠吧 若不是趁機敲竹槓 對方也非自願發生這種倒楣事
像很多人騎機車會帶著nb 如果發生這類是事情 難道也要證明
他騎車都背著一個壞nb出門嗎? 若是這樣的話 就是製造假車禍詐財的詐欺罪...
當場能夠拿出來話.那就比較沒話說

如果沒有當場提出來的話.要你賠.你應該也不會很爽吧

我之前摔車 我手上戴的正是勞力士 滑壘後傷痕累累又一個字

是自己摔的 所以啦自己認賠囉!
一修才知道 不愧是名錶阿 要價NT2????多
一個月的薪水就繳交到他人口袋囉 但是服務真的很好
樓主的情況 因該要求對方在發生事故後立刻提出損傷的部分
人哪邊受傷阿? 車輛哪邊有問題阿? 身上的財務及物品有無毀損後才得以離開
同時通知交通隊以及保險公司處理
如果是事後才提出 大可請第三者處理 如調解委員會
自從上次的經驗 趕快將修復後的勞力士還給偉大的老爸
現在改戴ORIS的錶 如果是別人撞我 導致我身上財產及物品
有所損失 我絕對是要求到底 合理的範圍內啦
雖然我長的一付壞人樣 也是被欺負過
只要在路上發生狀況 我第一時間就是報警
這樣比較有保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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