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ALEX wrote:
看了幾天文章.......(恕刪)
看了這文
可了解我們的守法程度
還停在「沒警察就不用守法」的地步
「法」是二十四小時有效的
不是「執法人在才生效」
半夜三點,紅燈還是紅燈的規則
不會是綠燈
所謂「偷拍」
也有不少正面的教育功能
讓大家隨時隨地守法
讓守法內化成習慣
我弟在德國讀書時
也體會到這種守法已內化的德國人的行為
買火車票進車站
沒人驗票
但被查出未買票時
重罰
買票,不是給驗票人驗的
是「使用者付費」
但基於人性的弱點
還是得查票
我寫這文
一定有很多人跳出來罵
但,沒關係
大家冷靜思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