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在不影響用路人權益下,促使遠通公司提出可行的替代方案,遠通公司也以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無門檻的eTag方案,供往後用路人申裝。原先購買OBU的舊有ETC用戶則可將購買OBU金額轉為通行儲值金,預估此兩項成本遠通公司須投入10億新台幣以上,已超過一年罰金1.825億元,達到實質懲罰效果,也更有利於社會大眾。。如上述~可笑的是廠商所投入的成本竟然可以當成罰金而且罰金是要繳交國庫的國庫又沒入帳哪來的"利於社會大眾"之說真是了不起的部長啊
其實到頭來政府都不知道百姓的心聲...不知道是聽不到人民的訴求還是怎樣....怎麼會說回收OBU就是懲罰....因該是要併行的吧!該罰的就罰該回收的就回收還可以改規格,那不就意味著當初的決策是有問題的嗎?難道這真的是政府單位應有的作為嗎?
打從老人家數十年前學成歸國 進入官僚體系之後便平步青雲自從老人家在交通部運研所當所長起 從報上得知這位前途光明的雅仕坐在冷氣房裡專門研究一些我個人覺得很**的政策 比如高速公路疏導政策我就一直覺得"完了"現在管了最有錢 事業體最龐大的的交通部 中華電信大家滿意嗎高速公路在全部納入遠通收費體系之後感覺高公局可能即將轉型為 *大老闆企業體系下的一個部門了老人家的回答 為大老闆說說項 為自己緩緩頰真的是 西裝筆挺 頭髮油潤 的公務員她吹她的冷氣 升她的官 我乖乖的繳我的費 繼續做個傻楞楞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