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前陣子在美濃出車禍,我們位於主幹道。
當時下大雨,前方有台遊覽車,開著開著~突然有台休旅車(三菱的)
從路旁衝出,家父急踩煞車後衝撞到,
在叫警察來之前,對方有說過:因為只有注意遊覽車,
所以等到遊覽車開過後就馬上駛向對面巷道,沒注意在遊覽車後的我們。
事後到警局做筆錄後,警察說他只能客觀描述所見事實,無法在筆錄(一張紙,應該是筆錄)上說誰對誰錯,我也有看到筆錄上有寫到我們行駛於主幹道。。。
過了不久,得知最後結果是我們也有賠錢給對方保險公司(雙方都有陪償,對方的修車費我們出,我們的修車費他們出,我們車子沒有保險。)
想想覺得很沒道理阿~明明是對方的錯,為何我們還要賠錢?
後來上網看到有人PO出交通規則有一條是說:發生意外雙方都有錯,沒有一方附有100%責任。。。(大意是這樣)
如果連這種情形都要雙方陪,那照開主題的所述情形,就算對方位於主幹道也可以要求賠償吧!
這裡面有提到絕對路權如何判定的案例,可能提供給大大參考一下,好像七月一日就開始都用新制的絕對路權來判了,不過還是應該要等到裁決出來才能知道真正會怎樣吧!!
gkkangel wrote:
順便補充一下..
女友的車經過該路口時是沒有車的.
而是當車子經過3/2時.
阿公車在迎面衝出.
也就是說阿公說在看到女友車同時跟本反應不過來.
沒踩煞車就撞上去了.
作筆錄時,警察有問....阿公也是這麼回答.
只是不曉得對方筆錄有沒有寫上去.
其實令我覺的不平的是....
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還是錯的嗎..?
錯的是因為,經過該路口太慢嗎
看到這裡,我覺得你似乎還沒搞清楚狀況,車子經過2/3,對方才迎面衝出?你女朋友過馬路的速度有多慢?我們用時速30公里來算,一秒行駛8公尺。加上停車起步的時間好了,過個馬路5秒鐘也夠了吧?如果五秒之內能夠開到你面前的車子,你覺得距離很遠嗎?就算10秒好啦~這樣子的距離,其實也應該在等待的範圍內。
我並不知道現場狀況啦,雖然這樣說感覺上有無的放矢的嫌疑,但是,路權就是路權,就算對方踩油門撞上來,你們侵犯了他的路權,就有部分責任要負。你一點也不用覺得不公平,要我是那個阿公,搞不好還會覺得不平,車子開的好好的,結果冒出一輛車擋住路,發生車禍還得找警察...
記得了,開車防衛性駕駛是很重要的,今天人沒事,錢,就算了吧。換個方向想,如果不是阿公,而是個不要命的砂石車司機...
不過車有保險嗎?有的話請保險公司出險,比較不會死腦細胞
只有強制險的話....說真的你要跟 他撐就看誰有氣力,誰比較皮了...
同事的案例....
被人家撞到後行李箱
當然報警,筆錄啥的都有...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後來也是賠償問題鬧很久....跟您說說法律之外的社會實際面吧
車禍鑑定....別傻了,不具效力,手續煩雜,且花的時間有夠久...3個月吧
上法院,等開庭...又是幾個月過去....
法官判下來...好了....零件要折舊,賠償彼此都要分責任擔...
比方說修5萬吧,即使對方錯大概也只要賠3萬...折下來連買心酸都不夠
那對方不爽賠上訴咧?更妙....又是等一段時間上法院....
賠3萬嫌多喔?那判你賠2萬好了.....接下來的循環不再說了吧...
只知道幾個月後我同事認栽....唉....
台灣的法官很多都不食人間煙火,出門不出事的....
不過車有保險嗎?有的話請保險公司出險,比較不會死腦細胞
只有強制險的話....說真的你要跟 他撐就看誰有氣力,誰比較皮了...
同事的案例....
被人家撞到後行李箱
當然報警,筆錄啥的都有...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後來也是賠償問題鬧很久....跟您說說法律之外的社會實際面吧
車禍鑑定....別傻了,不具效力,手續煩雜,且花的時間有夠久...3個月吧
上法院,等開庭...又是幾個月過去....
法官判下來...好了....零件要折舊,賠償彼此都要分責任擔...
比方說修5萬吧,即使對方錯大概也只要賠3萬...折下來連買心酸都不夠
那對方不爽賠上訴咧?更妙....又是等一段時間上法院....
賠3萬嫌多喔?那判你賠2萬好了.....接下來的循環不再說了吧...
只知道幾個月後我同事認栽....唉....
台灣的法官很多都不食人間煙火,出門不出事的....
如果真的皮...其實還真是沒輒
現實生活就是法律不是沒錢沒閑的人玩的起的
但是保險公司出面就不一樣了...
為了拿回賠償金...可是養了一堆律師在討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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