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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傷一方一定是對的嗎???(2006.09.30結束篇、感謝各位大大的支持)

這個社會確實很病態
發生車禍.下來一定是先嗆聲.
我看過一件車禍
當時我站在路口騎樓下面講電話
看到一部計程車路口已過3/4.然後車頭和橫向剛出路口的機車相撞.機車倒地
(依我估計.計程車的過失並未比較大.雖然兩方都是那個典型的小霸王行車法)
計程車司機下來...一陣狂幹開始.那個機車騎士都沒講到話
然後計程車司機好意扶起機車.然後開車走了...
我繼續站在騎樓下.目送機車離開後繼續講電話...
過10分鐘.我看到那輛計程車循原路開回來(我有記車號)...心虛啦

依原po照片看來
機車擦撞到車尾.
當時原po向前行進中(對方實難證明購餐車道要倒退).車身已進入邊線區域外
在此情形.實難謂原po有何過失可指.

至於警察的心態.就是最好你們能和解.
簡單一點.就是直接交給保險公司
然後警察的筆錄有任何記載不對的地方.一定立刻指正.不改絕不簽名

一點感想.這個地方似乎對於對錯已經沒有分際了
似乎大聲點.好像錯的全對了.小聲點.對的全錯了
會纏人的.好像就很可憐.不會纏的.好像就不可憐
一、如果沒有辦法證明對方是闖紅燈時,或許會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8款「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之規定分析肇事因素。
二、另外,按您供提的圖看來,這極短的距離下,您一左轉就馬上右轉,車輛的行向可能會遭質疑逆向。
三、不過,這個案件多半會各負擔一半的責任吧。以上是個人淺見。
王建民 曹錦輝陳金鋒
出事故後先嗆聲實在是一種惡習,

對事情毫無幫助!

樓主若有能力與時間那就給對方一個教訓,或許是救他也說不定,

因為照對方這種態度難保不會有下一次!

還有那個處理的員警根本就失去立場,

只能說鼠屎害了好粥!

如果你的汽車有保險的話 我個人覺得你大可以不必為這件事情操心

因為你滴保險員會出現幫你處理一切大小事情

還有忘記跟樓主你說了 你可以去肯德基調錄影帶 因為肯德基有安裝攝影機在那邊

你跟他們店家說一聲 說你要處理車禍用的 我相信他們店家應該會拿出來

不難滴話 那一家7-11也有 但是他們會說沒有 反正拿出證據給那位機車騎士看

不要說我們斯文人應試要柪他們 凡事講證據嗎?? 那我們就是拿證據給他們看

我相信他們看完後 應該就不會在大小聲了
借版面問一下問題
想請問各位大大
車禍的時候要怎麼證明對方闖紅燈啊?
有什麼程序嗎?
版主大大!
記得前幾年我有一次在雙黃線的缺口轉左彎,速度不到5KM喔(從停止在重新出發)!當我發現左方有車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煞車就看見一個老阿媽撞向我的左方後照鏡及前葉子板,當時我老爹怪我沒看清楚就左轉,但是我的車車已經到對面車道的1/2了!撞到我的那一家人也一直怪我說為啥左轉不打方向燈之類的....(其實我有打方向燈),那台撞上我的機車是在對面車道從後方追撞我而且我有打方向燈這樣看來應該是她們錯比較多吧??可是重點來了~~騎車的是阿媽阿而且他胸部有挫傷,本來我也跟他打官司的因為主要錯應該還是在他吧?(一條四線道的縣道我在中間有缺口的雙黃現轉彎,他老人家不往右邊閃就偏偏往左邊撞過來;還有根據我姐夫的說法:他去牽那台摩托車時幾乎是沒有煞車的)可是我老爹就說啦因為我家住新竹,但是,是再龍潭出事若要打官司是必要一直來回新竹及龍潭之間,所花的時間和精神真的很多,最後再多方考慮下只好賠一萬元給那個老人家!
寫了這麼多,不外乎想說的是對方是不是就只想要跟你拿一些錢呢?如果金額不大就算了吧!
因為如果打官司你贏了但是花了這些精神和時間你覺得值得嗎?
我個人是對現在人的觀念死心了!反正不管誰對誰錯只看你開了一台不錯的車車反正就是想從你那邊榨出一些錢來就對了!
以上都是我個人經驗和心得分享啦!可能寫的不是很順暢,希望各位看官不棄嫌囉!!
只要是開車不管是他撞你還是你撞他
只要受傷的那個人就80%贏面
雖然是他的錯
刑事上他理虧
民事上他受了傷可以告你傷害沒錯的
我覺得還是搓湯圓吧.....
免最後花錢又浪費時間
機車沒代轉就直接左轉..理論上是機車錯...
但是除非你上法院跟他耗..不然就沒有誰對誰錯
版大~借個版問個問題~

我也住台南,我的車停在外面公園旁,不久前被撞到側面,花了1萬7修理!
誰撞的,我不知道,因為是隔天早上才發現車子出事~
雖然地上沒有一灘血(不幸中的大幸)
但我想問~我會不會過不久後被人告丫~說我亂停車
..現在人心實在險惡~層出不窮的怪事不少~

唉~......壞人實在多~~出門不知道那天會被搶或被飊車的人砍~
傳說中 ~失落的蛋~
kenhuang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寶貴建...(恕刪)



在經濟能力許可的情況下,我支持大大的決定,
他的心態可議,事情該怎麼樣總有個是非公道,
這次不教訓他,下次又是另一個人受害,我一直
覺得出了車禍是大家都不願意的,應該以平心
靜氣的心態來解決,大聲小聲嚇唬人這種惡劣
的習慣絕對是一種不良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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